起司咖哩飯 wrote:這裡有一篇都市計劃學...(恕刪) 購買預售屋者...如果他是投資客他就贏了...晚一點賣可以賺更多...其實我很不能理解...為什麼房子可以賣未來價?都更就不能賣未來價?如果當初王家就答應7400萬被迫賣掉...那現在不就虧大了?人應該有權力決定自己財產的價值!
CC1311 wrote:建議你多放點感情下爬...(恕刪) 我知道你的重點放在知不知情這回事王家不積極抵抗...所以他們的房子被拆了!但是...這樣的法律如果放在一對年邁又不識字的老人家身上...別說都更法了...連這種通知他們都不知道法律的效益...這些人不就是都更建商嘴巴上的肥羊?建商只要玩法律就可以吃掉他們了!
這事件在我看來這只是 "一堆熱血的年輕人, 被拿來當做金錢談判的籌碼.."結果是三輸...我看不起的是建商與王家的嘴臉... 都是貪念, 讓政府在法律與人權之間兩難..建商心態可議, 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確沒有體順民情, 但是王家就沒有問題嗎 ??一開始就表達不要都更...沒有建商會對自己的錢不在意... 還強勢要拆你的房...最糟糕的是那種, 不說要或不要, 模稜兩可的等大家都同意了..再拿翹開天價的人.....不同意都更的不只郭元益總部,包括基地右前方兩棟公寓,左側郭元益總部大樓,以及王家隔壁一棟住戶,都被劃出這個理應是完整的街廓之外....,"一開使就表達不同意,這才是叫守祖厝."..然後一堆熱血的年輕人就在這兩邊貪念的人之中被利用..
young000 wrote:如果能夠證明完全不知情,是有機會的. 只是這樣建商還是沒過錯...問題是這點被法院打槍, 因為建商寄出的地址和法院通知的地址一模一樣. 收的到法院通知卻收不到建商通知?再加上是寄到四個兄弟的戶籍地址,其中有些地址不在都更範圍內完全無利害關係...何況又有一位是本人簽收. 用這種理由會不會又被加告一條藐視法庭? 因為把法官當白痴? 怪就怪王家人不懂法律就算了,但連這樣的小動作都不去理會現在~法官說你們王家把我"裝小委",案~判你們敗訴...這樣王家不積極的作為確實是替自己留下很大的後患
起司咖哩飯 wrote:怪就怪王家人不懂法律...(恕刪) 也別怪王家了...都拆了倒是政府開始自相殘殺了"文林苑都更怨中央北市交鋒 檢討對方"我看連政府自己對法令都沒個確定的底...要老百姓怎麼依循?
cywang40 wrote:95% 同意,只有你不同意當然要維護多數住戶的權益這是郝市長放感情下去說的話王家不同意也不行哦 你...還是沒看懂彼此話很容易搭不上我都發文過了給你個提示95%跟5%根本不重要,在此案根本不是重點
chiff wrote:我知道你的重點放在知不知情這回事王家不積極抵抗...所以他們的房子被拆了!但是...這樣的法律如果放在一對年邁又不識字的老人家身上...別說都更法了...連這種通知他們都不知道法律的效益...這些人不就是都更建商嘴巴上的肥羊?建商只要玩法律就可以吃掉他們了! 我不想討論預設立場或感性的議題(兩性與感情版我是也有討論啦)在這,純就法理面探討不然~沒完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