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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dirtypoint wrote:
我不需要確定沒有證據...(恕刪)

可以合理懷疑但要小心求證
我並沒有說我確定有這回事
我只是質疑有沒有這樣的事來影響判決
因為你今天是小老百姓對上大財團
所以合理懷疑不犯法吧~

你現在可以去看政論節目是不是只有政治人物!?
幾乎所有的政論節目都有請到所謂的專家出來講
一面倒耶~還有~學界在王家現場聲援等
這些都是現在看到的
那~你還想要說什麼呢!?
OXYGEN-O2 wrote:
請問,是誰在不請楚?

所以你認為他們有開口要錢囉?

你認為那樣的基地條件(袋地+畸零地+捷運軌道邊+沒停車位+不是店面+沒路通行+....)能值多少錢?


是不是打轉?不認同王家都認為你在打轉.
不過,認同王家的會認為我在打轉,所以你還是不用回我了...我真是矛盾!

拜託!!讓我當句點王


我有說到他們要多少錢嗎!?你要不要看清楚我的回文再來說呢!?
說真的我也想讓你當句點王啦~但~你當的不是很專業喔

OXYGEN-O2 wrote:
不然你來當句點王好了,你看起來挺專業的!!


在那麼多人面前我不想班門弄斧
所以~還是交給專業的來~

起司咖哩飯 wrote:
如果我的持份本來只有30坪,但建商確建豪宅都是4~50坪以上的房子
那這樣我不是要另外再貸款買下那剩下的坪數!?
一下子我又要再背房貸了...或是拿錢走人...
(如果拿錢走人我不一定買得起台北市的房子)恕刪)


聽您說這段話就知道您不用功了,都更審議的時候會特別注意您提到的問題,若建商沒有規劃合適原住戶坪數的房屋,會被砍掉重練的。

所以為何現在的豪宅在都更順利推動後會越顯珍貴,因為住戶素質一致,坪數一致。有相同水平住在一起比較不會被當外星人。

起司咖哩飯 wrote:
可以合理懷疑但要小心...(恕刪)


修法前 建商會送錢 給法官
修法後 建商就不會送錢給法官嗎?

法律有沒有問題是依據 政論節目的"專家" 一面倒
這種懶人包的法律常識 我是不可能會有

起司咖哩飯 wrote:
所以~說來說去就是
1.王家不懂法律
2.沒有積極尋求專家解套
3.都更後王家會並成畸零地
4.後面36戶在被劃入都更時王家變成袋地而不得不更著一起都更


我是覺得1~2點王家確實是有問題
但3~4點看來是法條上的瑕疵

王家是都更之下的受害者一點都不為過
會變成崎零地是都更之後
所以反而是建商或是那些都更公寓要賠償王家吧

恕刪)



假設無王家也可以都更,但這樣會造成都更後使用面積變少,那這36戶的損失,是不是可以找王家賠償?

紀 wrote:
聽您說這段話就知道您...(恕刪)

我是就事論事~實際上發生的
你要不要去問問那些都更住戶實際發生在他們身上的狀況!?
那請教你
假設這一塊地總共納入100戶
這100戶裡有27坪有30坪有40坪有50坪....
請問~建商要怎樣建房子!?
如果建商提一坪換一坪很OK呀
但你要建商怎樣跟住戶談條件建商才不會認為賠很大!?
而住戶又想要怎樣跟建商談才不會變成所謂的難搞釘子戶!?
當然釘子戶是有一定條件下才會變成釘子戶
但這樣要怎樣認定!?

我很想要請您給我您的高見!!
dirtypoint wrote:
修法前 建商會送錢 ...(恕刪)

因為這法就是在欺負弱勢
所以當然你會覺得法官判的都沒錯
但如果這個法是在保障弱勢今天結果就不是這樣囉~
kk9951 wrote:
假設無王家也可以都更,但這樣會造成都更後使用面積變少,那這36戶的損失,是不是可以找王家賠償?


都更後面積變少是容積率問題
干王家啥事!?
那你不如說沒有郭源益那塊地使用面積會變少,是不是可以找郭源益賠償!?

起司咖哩飯 wrote:
因為這法就是在欺負弱...(恕刪)


同樣都更條例
仁愛都更趙醫師 在高等行政法院 打贏台北市政府
台北市政府打得滿臉豆花

難道就推定 因為建商沒送錢嗎?
還是因為趙醫師送得更多?

法院的判決書 ,兩方的講法都會寫
爭點、法律條文寫得清清楚楚
我不去看判決書
跑去看懶人包水準的政論專家
我沒這種興趣

前天50台 ,政論節目 王家代表 說寄錯地址
很委曲
節目主持人超同情王家

如果沒看判決書的一定都同情王家
看過判決書的人,就會笑一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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