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9

重新再次檢視 此次王家都更案


pensees wrote:
上述本人回答:等你家被違反你意願的政府,照著建商的心意把你家拆了,你就會用心體會研究了。
到時候,雖然我曾在此時看到你這種「不自覺而不知所云」的無聊文章,也會出來聲援你。

恩~~我看你研究的這麼用心,請問你家已經被建商拆幾棟幾排了?


milo2314 wrote:
至於子孫
算了
至少我還有口德
不會去預測評論別人未來的子孫如何又如何
也不會去自誇自己未來的子孫被教的是如何的清高

這就是我們講的鬼打牆言論...
理虧之後就是見笑轉生氣,開始東拉西扯一些無關的東西,得到的結論就是:我心地這麼善良,你們這群助紂為虐的惡魔,將來會有報應的

現實社會的運作是:如果光憑善心就可以拯救王家,王家早就不知道被救幾次了,但房子還是被拆了,至今為止也沒人釋憲說都更法違憲,那就說明了:
1.心善之輩不是行善之輩→特別是某位釋憲到現在的大法官,在現實世界似乎沒啥動作,這跟我精神上支持你似乎沒啥差別...
2.要人反思,卻沒給出一個現實上合理的理由,而是不斷的把反對者打入為

我是不清楚我們在這裡質疑pensees大法官每小時能拿多少鐘點費啦,milo2314兄,你知道有多少鐘點費嗎?
我們坐在電腦前一毛錢都沒拿到,只是單純從法理做論述,也可以被打入字中,那真不知道當初那些pensees大法官說的法委員的法,是看到的多大的益才去的...
同理,憲法當初也是不知道有多大的益,才會這樣的...但很殘念的是,只有憲法被pensees死抱著升級成為pensees法典,其他的法條並沒有同等的獲得救贖...

pensees wrote:
以上……又遇到這種…...(恕刪)

一貫模式又出現
自己提不出見解
就把憲法搬出來
最後再來把不如己意的發言罵一頓
眾人皆醉您獨醒
請您另闢一樓偏偏又不要非要在這高談您的道理
這樣讓您很有成就感嗎

照結果論去看事情很多法律都違憲
問題在於王家最初是可以提出退出都更的
他退出都更就不會被強拆
自然也不會有違憲的結果出來

另外立委全名叫立法委員
法條當初就是由他們通過
然後現在再倒過來罵執行者
那為甚麼在期間不提出來質疑等到出事再跳出來罵

kkmr wrote:
另外立委全名叫立法委員
法條當初就是由他們通過
然後現在再倒過來罵執行者
那為甚麼在期間不提出來質疑等到出事再跳出來罵

因為事後諸葛很多...
然後台灣又是理盲又濫情的民粹主義橫行...出了事情就先電眼前看到的執行單位,因為在電執行單位的時候,也沒有去想法是怎麼來的。

然後當有人提出立法是符合法理的程序合理,就開始說立法違背憲法視同無效,可是又沒辦法說出啥時違背憲法...

我認為這三個字真的相當廉價...
pensees大法官思維全集:
我認為建商為利,王家敦厚受害...
我認為都更法違憲,不管有沒有釋憲,我認為就是大家都應該這麼認為...
我認為那些跟我唱反調的,你們的子孫會同意我的...
我認為憲法是我解釋的正確,我說他該保障什麼就該保障什麼...
我認為大家都要用心去體會憲法背後的精神,而不是在這邊曲解...只要你跟我的解讀和判斷不同就是曲解,這是一個有思考判斷能力的人不應該出現的狀況。
peterTG wrote:
然後當有人提出立法是符合法理的程序合理,就開始說立法違背憲法視同無效.....(恕刪)

問題在於
大法官宣告違憲的法律也有拖 10 年還在用的例子
說立法違背憲法視同無效..==> 製造社會壓力
可以加速修法
大家都當順民, 沒有社會壓力,哪來修法?
peterTG wrote:
台灣又是理盲又濫情的民粹主義橫行.......(恕刪)

問題是誰的理才是理?
大法官宣告違憲的法律也有拖 10 年還在用的例子
這是理?
濫情?
熱情具同情心, 是國際友人稱許台灣人的優點

所以這是一體兩面
omfr wrote:
問題在於
大法官宣告違憲的法律也有拖 10 年還在用的例子
說立法違背憲法視同無效..==> 製造社會壓力
可以加速修法
大家都當順民, 沒有社會壓力,哪來修法?

問題是誰的理才是理?
大法官宣告違憲的法律也有拖 10 年還在用的例子
這是理?
濫情?
熱情具同情心, 是國際友人稱許台灣人的優點

喔喔,原來說立法違背憲法視同無效..==> 製造社會壓力,可以加速修法喔...
恩恩,那要不要施壓一下說把水、油、電價格往下壓,說可以刺激社會景氣(東西便宜人們就會多買,對吧),看政府會不會加速調降?

社會壓力是社會壓力,但是沒經過相關機關證實的,你要說疑似違憲,而不是直接就說違憲。

另外你說宣告違憲的法律拖十年還用,可以請教是啥?另外當時違憲的宣告後的裁決處理方式是?
當你發現違憲還在用,有沒有跟相關機關提出?

今天的問題根本不是順民或是刁民的問題好嗎,而是有人自以為大法官,以為憲法都是自己解釋的算,大家才會有反彈。

誰的理才是理,你問得很好啊,既然你說的不是,我說的也不是,那大家在同一個架構下,就遵循一個:法理。
有什麼事情就是法律解決,依循法律程序來解決問題,不就解決了?
請問,閣下從上面的帖子看下來,pensees大法官有循這個路線來證明他說的東西不是他主觀的判斷嗎?當善惡都是他一個人說的算,法律都他一個人解釋才對的時候,我實在不知道法律架構到底算什麼,可以請omfr兄解讀一下嗎?
順便可以請教一下,台灣什麼時候才能落實"法治"?
peterTG wrote:
順便可以請教一下,台灣什麼時候才能落實"法治"?...(恕刪)

執政者老是示範選擇性執法, 我怎知什麼時候才能落實你所謂的"法治"?.
peterTG wrote:你說宣告違憲的法律拖十年還用,可以請教是啥?

前面說過了, 請爬文
peterTG wrote:
以為憲法都是自己解釋的算,大家才會有反彈...(恕刪)

那口口聲聲「依法行政」,手上又握有公權力的郝市長,依法拆屋,為何大家嚴重反彈?
peterTG wrote:
我們這種一派輕鬆旁觀者.....(恕刪)

您花一大堆時間打字, 推銷您的法治看法,
您真的是一派輕鬆旁觀者嗎?

omfr wrote:
執政者老是示範選擇性執法, 我怎知什麼時候才能落實你所謂的"法治"?.

前面說過了, 請爬文

那口口聲聲「依法行政」,手上又握有公權力的郝市長,依法拆屋,為何大家嚴重反彈?

您花一大堆時間打字, 推銷您的法治看法,
您真的是一派輕鬆旁觀者嗎?

1.因為有民眾如你不要求政府落實法治阿,所以政府選擇性執法也只是剛好而已,不是嗎?難得照法律程序走了一趟,也要被罵,不照法律程序走也被罵,反正橫豎都會被罵,那乾脆點,隨自己高興去做不就好?

2.前面說過了,那請問你做了什麼?你這麼深明大義的人怎麼能允許一個公然違憲的法律現在還在用?

3.就跟你講民眾的問題,民眾本身連政府做的事情是對還是錯都不知道了,連行政單位都能被電,立法單位在那笑呵呵地看著行政單位被電,能說什麼?

4.照pensees的說法,我就是一派輕鬆的看著王家房子被拆掉,然後在螢幕前面讚揚國家法治之落實而已,沒什麼。
peterTG wrote:
政府選擇性執法也只是剛好而已.(恕刪)

這叫上樑不正下梁歪, 政府己身不正,何以正人
peterTG wrote:連行政單位都能被電.(恕刪)

政府選擇性執法被電也只是剛好而已
omfr wrote:
這叫上樑不正下梁歪, 政府己身不正,何以正人

政府選擇性執法被電也只是剛好而已
...(恕刪)

政府己身不正?
原來您知道法官跟法院不正,那判決書拿去資源回收,不是更好!
killy_chu wrote:
政府己身不正?..(恕刪)

別搞錯, 我一直是指選擇性執法的台北市政府
  • 25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