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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文林苑建商有動作了

建商已有法令撐腰.
接下來的動作就是秋後算帳了.
adwer wrote:

其實以現有法令來說
沒有建築線就領不到建照
所以該土地的後續利益=0
因為沒機會可以改建或是增建

房子又在12層高樓旁邊
單單以居住品質而言=0

其實問題點在於都更條例中有明述
如果因申請都更而導致附近建地無法申請建築線
則須納入規劃範圍內

這邊我想請問一下喔?
如果王家的土地確定沒機會可以申請到建築線
那單單如果說要重建
不是就完全不可能?
(因為光建照就無法取得)
還是說要搞個特例甚至以政治解決
這些都是不可取的吧.........(恕刪)


不要硬把人家劃進都更範圍,那有什麼甚麼缐的問題。
不會只都更20戶喔!
都更法有規定一定要36戶嗎?

20戶也可以都更,300戶也能都更!
不都更36戶是會多出三條缐嗎? 怪哉!

昌0828 wrote:
我幫王家人回應你:"...(恕刪)


這......... 如果排除錢的考慮 確實可以說老子爽= =
只是到時候變成損人不利己 你不覺得支持王家的人越來越不多了.


adwer wrote:
其實以現有法令來說
...(恕刪)


王家不是有建築師 他們應該知道要去買現在的804那塊地 去接道路霸
反正要重蓋 不是問題 問題是蓋出來 23 26幾坪的地皮 那一層空間只能10幾坪
而且應該也不是他們電視上說的可以任意蓋到6層樓
((當然可以偷偷增建 可是他們現在搞成這樣 應該很快就有人去拆了吧= =
敦親睦鄰沒做好 就是這樣))


租給人家當店面 那點不好 算街道的陰面
租給人家當住家 那只能隔成套房出租 如果最後出租一個月一整棟只有5萬塊
那要租很久很久很久 才可以收回一億多喔= =

B.R wrote:
建商已有法令撐腰.接...(恕刪)


法律就在那邊,人人有權利使用,捍衛自己的權益。

建商有、王家有、聲援者有、那36戶也有,哪來秋後算帳。

上法院去,捍衛自己的權益,這不是民主法治國家都有的嗎?

憑什麼只准自己用法,禁止別人使用?

況且,最近有什麼新法令給建商撐腰?

本人很同情王家,
因為如果本人不願意參加都更案,
結果房子被拆了,
我想本人應該會與王家一樣的心情,

而在這整個事件裡,
本人與各位網友都是路人甲乙丙…
有人動則喜在站內發表情緒性的文字,
然在媒體推波助瀾下好像已掌握台北市政府與建商官商勾結證據般,
然而這是立委三讀通過的法,
依法申請依法行政何罪之有,
倒是一群”閒人”跳樑
先來一群不務正業的學生,
再來一位有相當知名度的導演提供流動廁所
最後樂團也來了,
加上身後捷運的噪音,
附近住戶的人權在哪?
徵收到都更,兩件事情的相同點是,政府強取人民的財產權的目的只是為了廠商或建商。憲法及大法官解釋告訴我們,政府為了公共利益才能剝奪人民所有權,如今公權力為了私人利益徵收及強拆他人房子,是否合於我們朗朗上口的公共利益?又是否合憲?而從徵收及都更的程序來看,被徵收人及原住戶在整個過程中時常位於相對較低的發言位置,並處在資訊不充足及不對等的情形,等到知道自己家沒了時,已經為時已晚。這時,如果向外求助、堅持保留自己的家園及田地,外人居然還會評論及懷疑,汙名化想保留房地的人,神秘兮兮地說案情其實是有內幕:「拒絕拆遷戶是因為太貪心想要更多錢才會一直反對」,陰謀論斷勇於反抗權力的人。更糟糕的是用表象式的多數同意,合理化徵收及都更案的發生。藉由這樣的程序操作、資訊冗斷及片面式訊息的傳播及規訓,原處於弱勢的人將因此噤聲,被進一步剝削及產生不公平的結果,優勢階級將能達到鞏固自己利益及地位的目的。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7581

killy_chu wrote:
不要硬把人家劃進都更...(恕刪)


這邊要先提一下
以台灣現行法令來說
如果沒有建築線就無法聲請建照
當然無法合法蓋房子
(這邊的重點在於
如果沒有建照,照理說就無法申請水電,甚至是門牌)

而以都更條例來說
如果你會造成鄰戶無法申請建築線
你就要把它納入該次都更範圍
要不然無法申請到都更

以建商來說
如果王家土地可以納入
就可以多賺錢
甚至也不用擔心損鄰的問題

說真的
建商如果沒錢可以賺的話
怎麼會讓原住戶出土地就好
拆除及新建都不用花到一毛錢
蓋完還可以分到房子
如果真的有那麼感心的建商
請告訴我
我馬上貸款買房子

01現在回文的品質越來越低
永遠只會用叫囂來代替合理的討論
如果不合自己的意就用非常情緒化的言論來回文
希望大家以理性來討論事情.....
我預測的是,三方都會要求國賠

最後輸的一方變成納所得稅的全台國民

--------------------------

意思是,明年的健保費和國民年金又會漲價囉~

再吵嘛~~~

msiwilly wrote:
講到重點了...王家...(恕刪)

真正的重點是在還沒完全取得住戶同意,樂揚一開始就把預售屋賣光了!
造成無法再變更, 我直覺是樂揚是故意的,要造成既成的事實,
讓事情無法轉圜,還有樂揚的黃姓董事任台北市政府的顧問,
是否利用關係,也令人產生懷疑,
所以不要故意把過推給王家,造成沒成要賠2億的問題是樂揚故意栽贓給王家的,
而説王家向樂揚要2億,也是樂揚說的,
但王家說的2億是因台北市政府要求王家陳情要附價值才附在陳情書,
而非是給樂揚的的資料,台北市政府卻把陳情書給樂揚,
所以看那黃姓董事和台北市府的關係就有令人起疑了!

當要問如何解決問題時,想要的是意見,而不是偏見!
對於這整件事情
小弟真的只有一個感受
就是~~~誰來拍成電影阿
劇情本來就已經精彩到不行
腳色又各各這麼到位
現在連劇情得轉折高潮都幫你寫好
好故事,還不拍嗎? XD

台灣版金錢帝國
很有看頭阿~~

昌0828 wrote:
在我看來建商又輸了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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