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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圖片引用網路

這個嗎?
所有飛機為了這兩家必須繞一下,他們也整天要聽著飛機引擎噪音,還耗費了40年抗爭的巨大社會成本。
這就是所謂的民權至上的最佳範例。
問題是..這樣的結果真的比較好嗎?
實在很難說得上好或不好,民主制度給予了個人權利的空間,可是卻也因此常常得到賽局理論裡的最差結果。


gentless921 wrote:
個人覺得 釘子戶=...(恕刪)



我個人也覺得,
不懂實際內容就亂批評別人的人真的是吃飽太閒
請對號入座

jjwxtmdl wrote:
一個獨棟的透天厝,並沒有影響到都更的開發,卻因為建商的貪婪,硬是要將其併入都更範圍,
然後用民粹來強姦屋主一家,這就是您口中的公理正義。


應該發動提案罷免市長
看到成田機場的釘子戶, 我不禁動容
雖然這是個極端的例子
人們為了自己的土地與信念, 與飛機的噪音與危險每日為鄰

回過頭來看, 日本東京最尖端的六本木之丘建築群, 在森建設的推動下, 建築成一個美麗的城市新亮點
"但六本木之丘的整個都市更新過程中,以11年的時間與500戶住戶協調溝通,召開上千次的會議,而後施工6年,前後總共花費17年時間,至2003年宣告完成。唉,台灣距離這裡還有多遠的距離呢?"
(引用自林氏璧和美狐團三狐的小天地部落格)http://goo.gl/wY1tA

相較之下, 公平正義在台灣看起來是如此的難以達成...
不用把問題摻在一起做成撒尿牛丸

問題其實很簡單,分成兩邊看就行了!

1. 樂揚建設很敢,鑽法律漏洞!台北市的浩呆市長為了名聲更是大力配合
別跟我說市政府沒有拿到任何好處!

2. 老房子不想拆,只是讓市容更加破破爛爛而已.
反對都更的,恭喜你家附近繼續破破爛爛

我各打五十大板!一邊是知法犯法,另一邊是沒有同理心!
重複發文, 自刪
151515151515

pehhnuter wrote:
現在是法治社會,就要...(恕刪)



好個法律阿
可以強制剝奪人民財產

難道連說不的權利都沒有
真不知犯了甚麼法
好笑極了
~~2009年後,建商便將預售屋賣光~~
建地都還沒搞好~就賣光光了~~好樣的建商~~真敢衝啊!
cooper_wan wrote:
都更法要求以多數決方式進行都更,卻未明文規定都更範圍。
樂揚建設申請劃定都更範圍未包括整個街道區塊,只選擇性地劃出一塊區域。
若整個區街道區塊劃入,贊同都更只有百分之五十七,過不了都更的門檻。
但建商先將周圍不願參與都更的住戶劃出,建商所劃定區域內只有王家兩戶不願參與,比例拉升至百分之九十一,依都更法建商可以強拆取地。

拒絕都更的王廣樹開記者會,出示「不要錢、不參加都更、無法改建自行負責」的切結書,他沒拿過建商一毛錢,不合建的立場從未改變,他只是要保護從清朝以來六代祖厝。並非市府、建商指其開出兩億、五億天價。他希望只要將王家兩戶劃出都更範圍,文林苑便可順利推動。

只是建商不願意重新規劃設計,主因在2009年後,建商便將預售屋賣光,若要賠償,需要賠2億多的90戶預售屋違約金。

如果建商變更設計,將能讓100%的住戶都有家可歸。
以部分重建部分整建的方式來重新設計,只要半年就能立即動工。
達到三贏。
只是建商不願意重新規劃設計。


幫你表框起來,讓哪些不先搞清楚事實只會嘴砲的無知之徒看,

現在擺明了是建商為了省麻煩、省錢,或者是要上文林苑能夠開價更高,
所以硬是要圈地,然後用都更法來侵害憲法應該要保障人民的公民權。

這種行徑好比清代的鰲拜圈地,人民不想被圈也沒有辦法,到時候一堆既得利益者會跳出來攻擊你,
只要花些錢,就可以讓記者報導偏頗的新聞,說你獅子大開口,讓你被污名化,然後被憲法所遺棄。

gentless921 wrote:
個人覺得 釘子戶=貪得無厭!

講白了 就是希望能夠分到更多的好處跟條件...拿俏!!

話說那些去聲援的學生是怎樣? 不用上課? 太閒了??


改天換你家被拆看誰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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