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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也要都市更新....新說法....聽聽建商怎麼想的....(2014/10/03更新在225樓)


steven32 wrote:

應該是2000平方米吧!

所以是605坪,你家有機會一坪換一坪!



那我都弄錯單位了,
跟隔壁棟加國有地才600多平方米.......

5478ant wrote:
我家持分在這都更是最大.持分60坪(透天)....(恕刪)


持分60坪(透天),要是我就自己蓋獨棟公寓了,

可以蓋六樓,一樓和地下室設計成停車位,

等使用執照拿到後,再把一樓和地下室變成其他用途,

又多出好幾十坪的使用空間!
huron wrote:
結論
我會確保幾個原則
1. 不要權利變換
2. 盡量住戶自己來辦
3. 各種成本要多方打聽清楚
4. 住戶要團結一切透明化


其實這個問題,只要事前跟建商談好分回比例,應該就可以化解

如,跟建商談好,以總銷售面積,65:35分

建商拿回35%,那剩下的65%就由地主取回

這樣建商就無法插手65%的面積(再怎麼找估價師,建商也分不到一杯羹)

如果不走權利變換,我覺得沒有比這個更公平的方法...

例如,最昂貴的一樓店面,受限目前建蔽率,幾乎無法分回該得面積

不透過權利變換的基準,你如何說服大家??

最後,huron兄,你應該不是建築相關行業,或者是你有親身都更經驗,如果有相信你不會有這樣的見解!!

這是我們住戶歷經30-40次會議討論,最後還是走向找建商來參予,

其中建築之複雜(SRC,或SC,制震還是隔震.....)

資金需求之龐大,光是個都更計畫規劃,整個流程沒有個幾百萬能搞定嗎?請個設計師要花多少錢?找個建築師跟結構師,難道只要3-5萬??這些錢要哪裡來?要住戶們先拿出來??還是要大家把地契拿出來抵押借錢??


最後還有一件事,找到一個好建商,你的房價反而會水漲船高,價值不比自地自建差,這也是我們住戶所考量,

當然前提你們都更條件也要被建商青睞
心一動念,便已千年
分配比例 敲定後 如7:3

在合建契約書 加註一條

(以建築測量成果圖實際建築面積 來分配)

就沒有建商 偷你獎勵容積 偷你雨遮 公設 等等的事情了...

rogerkuo2001.tw wrote:
請問版上的大大,有無...(恕刪)


自辦都更的話可以去找一些公營行庫,像合庫好像就有一個單位是專作自辦都更的單位,
裏面的組織相當完整,有法律單位協助你走行政流程,也可以協助你找設計師,還有他們自己
配合的營造廠,前期的行政和設計規費也會包含在他們的貸款裏,貸款就由他們承作.....
剛好有個朋友在公營行庫,因為聊天聊到我家改建的問題,他建議我去問問看,記得新聞有報過
台北市已經一個成功的案例....有空再去了解看看......

hsm16800 wrote:
自辦都更的話可以去找一些公營行庫,像合庫好像就有一個單位是專作自辦都更的單位,
裏面的組織相當完整,有法律單位協助你走行政流程,也可以協助你找設計師,還有他們自己
配合的營造廠,前期的行政和設計規費也會包含在他們的貸款裏,貸款就由他們承作.....
剛好有個朋友在公營行庫,因為聊天聊到我家改建的問題,他建議我去問問看,記得新聞有報過
台北市已經一個成功的案例....有空再去了解看看......


自辦的話
是否有面積的限制?
像我家現在在進行都更
雖然已經送件,不過還不能100%確定能否成功

如果要原地自建
是否只要找樓上樓下的同意即可
不需要別棟的住戶同意
因為人多意見多,要整合比較困難
原地重建,是否公設比要比現新建法規?



hsm16800 wrote:
自辦都更的話可以去找一些公營行庫


我家旁邊三個最近動工的自辦都更,
一個合庫
一個華南
一個土銀
怎麼好像都是公營行庫才有這個服務?

bis0815 wrote:
自辦的話
是否有面積的限制?
像我家現在在進行都更
雖然已經送件,不過還不能100%確定能否成功


為什麼要都更? 因為要賺政府的獎勵容積,
但是台北市的資格還蠻嚴格的, 聽到的審核都蠻久的,
通常都只能賺得到停車位的獎勵容積, 好像是6%吧,
大概都是等半年左右.

WonderDragon wrote:
持分60坪(透天),...(恕刪)


不夠寬又太長.所以.........








bis0815 wrote:
如果要原地自建
是否只要找樓上樓下的同意即可
不需要別棟的住戶同意
因為人多意見多,要整合比較困難
原地重建,是否公設比要比現新建法規?


前面有提到, 都更最大的誘因是建地在2000平方米,
這就適用於市長說的"一坪換一坪",

如果建地在1500平方米,
好像也有獎勵20~40%的規定, 大概是一坪換0.8坪的水準,
(之前建商換算給我們看的)

如果建地不夠大, 或者隔壁棟併進來也不夠大,
只好考慮自己來了, 不要等其他人.



原地重建當然要按照現行法律,
法規有提到, 如果建築物佔地比較大, 則需設第二安全梯,
所以找設計師的時候, 務必再三確認建築物的坪數,
像前面提到我家旁邊的三個工地, 有一個還有因為這個規定,
稍微將室內面積縮小2.3坪, 以省去第二安全梯的設置.


建商都把成本攤給你看
那他賺什麼錢 所以不用想太多
建商給的條件已經算不錯了
你如果再繼續堅持下去 以後也不見得會比較好

由這個案例看來 都更真是難如登天
每個擁有者都認為自己應該能更多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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