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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林苑三十六戶的居住正義 PO 文


tituschiu wrote:
因為現在很多住在老房...(恕刪)


很簡單, 這些做法的本質就是繼續讓雙北變成炒地特區...
本來該對已經太過量的人口進行管制, 能少建, 甚至不建更好..
結果越建越多, 政府還鼓勵繼續建下去. 反正會好好"獎勵"你...

所以雙北精華區房價永遠遠遠超過其他縣市, 而且還會繼續拉大差距!

這樣做有何好處? 很簡單, 台灣有錢人的財產, 包括政界及商界...
都有極大部份屬於房地產, 合法的獲暴利手段, 沒有以股市及房市更好的了!
問題是全球經濟前景不甚佳, 要去炒作股市謀利很不容易..
那就是改成炒作房市了... 有了高房價住宅.. 再去借錢買房繼續炒高房價..
沒有實際需求, 那不要緊, 反正買家都是"自己人"...
大家都是為了炒房而炒房, 有了高價房再去貸款繼續炒, 直到把整個資金都提光為止!
但是這些環結只要一個出事, 就像金融海嘯一樣, 整個房市崩潰...

台灣不敢讓像對岸那種房市崩盤的狀發生, 很簡單, 這損害到有錢人既得利益..
所以無論如何銀行甚至公行一定會成為提款機, 盡力提供你資金玩下去...
直到整個國家實際可動用的資金, 都泡沫在房地產中...

政府自己放火, 未來怎可能自己有能力救火? 光是個房價都打不下來..
還有建商派的人敢宣稱: 以後可以用某某手段限制無限制的惡性建房?
有利可圖就有人會想惡搞, 不計手段去做, 台灣的都更法實行就告訴我們這點..

坦白說, 幸好目前都更案算是被擋了一擋, 否則, 鼓勵建商繼續玩下去...
就像白血球無限制增生下去一樣, 那叫做血癌,最後會吃掉整個台灣資金及基本商業體系..
不叫什麼社會進步或社會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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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是要在真正需要更新的地區作更新,而不是只有利益考量,只找些所謂精華區,炒房地產,
只為了短期的利益,大家想賺幾翻!犧牲自己的財產及權益,來成就好幾十億的商機!

而一般住戶及市民實在很難和建商、實施者及財團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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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0402 wrote:
若是依法沒問題..
那借問現在都更法又怎會沒人敢在多數決?

很簡單, 不被認可嘛!

真要依法, 沒有去討論合理性的話, 我想你現在還在靠尿袋國代幫你選總統...


恩...以問題來回應問題...這事您蠻上手的,可這樣不叫討論,叫自high


在下就以您的問題回應你吧

都更法現在還是採用多數決不是嗎?
提案門檻,協商機制,通過門檻,沒一樣有修正


您有沒有去了解撤案的人是否如您所想的一樣
"個個都應該視建商及政府為罪惡之源,凡從上述二者之口所述皆不可信"

還是社區中即使同意比例在門檻內,但是有堅持要高分配比好位置金店面的住戶在
同意戶蓋章了,現在也怕等不到動工,出來當領頭羊的辦不好被砲到灰心
更別說建商人人自危不願意接都更案,又沒賺比較多,時間拖的又久,政策又反覆不定


您要自high 在下遵重您
您要紮個稻草人貼上萬惡建商的字條來釘也隨便您
可之前到現在樣樣對您的詢問至今
前輩可都是一條條法規條文詳閱來回覆您

您可還是用一樣的手法
無視,轉移焦點,預設立場
各討論區與此有關的文章
您就會非常熱烈且細心又無時不刻的熱切回應(?)

恕在下將您的背景思索了一番


最後,同樣的問題就不在重覆了,有興趣,在下問的跟前輩們的問題類似
同樣的熱烈等您對原問題,正面回應
為什麼可以為了讓精華區的居民重建房屋不用自己花錢,搞出這樣的都更法,讓都更戶房子蓋得很高,而附近的鄰居倒楣要承受不合理的超高容積率?這樣的法令是鼓勵 "以鄰為壑"。

而真正需要都更的老舊地區,地皮比較不值錢,無利可圖之下,建商根本不願意承攬都更。

這種都更法,是不是很可笑?最需要推動的地區推不動,反而是高價的精華區推得強強滾,實際效果是提供建商炒地皮的合法管道。

精華區的居民如果沒有錢重建,合理的做法,應該是把值錢的土地賣掉,改買自己負擔得起的房屋吧?

高齡的危樓依法是不能居住的。不居住又不肯賣,地主會被課徵空地稅。

現行的法律,其實已經具備地盡其利、都市更新的機制在裡面了。只是空地稅、地價稅按實價課徵無法落實,法律的效用被扭曲。

locomo wrote:
恩...以問題來回應...(恕刪)


你是亂入好玩的嗎?

只要關心都更的人都知道, 文林苑案後..
只要有不同意戶, 基本上都是退件處理, 請你們自己協調到好..
多數決是還掛在那裡, 可是沒人敢玩了! 名存實亡矣 ...

所以我才說, 初步的努力已經有效果...

就以現在修法的草案來看, 提高比例雖然不是最好, 但好歹有進步..
無良建商要用更多代價才能"收拾"釘子戶...

剩下你說的建商派人士喪考妣般地喊"都更已死"說法...

我只能說, 沒有合理及具公信的都更機制, 不如不做...

事實上, 這些精華區的都更基本上都沒有馬上非做不可的必要...
房子老舊是事實, 但非得立刻重建不可?
大家不是為了要錢, 急著搞都更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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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是要在真正需要更新的地區作更新,而不是只有利益考量,只找些所謂精華區,炒房地產,
只為了短期的利益,大家想賺幾翻!犧牲自己的財產及權益,來成就好幾十億的商機!

而一般住戶及市民實在很難和建商、實施者及財團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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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uschiu wrote:
為什麼可以為了讓精華...(恕刪)


基本上台灣的現在的都更..

就是建立在: 圖利精華區土地居民, 建商, 及炒家手上...

除了前者還勉強有道理外, 後兩者其實才是現在都更最大獲利者...

建商派每次講到公益性, 就拿前者當擋箭牌, 後兩者好像只是"配合"發財!
實際上, 都更法真正執行下去, 獲利最大的卻是後兩者...
原住戶若不打算炒房, 其實也不過房子舊換新, 再有價值不賣也沒啥好處...
能夠以一戶分到好幾戶的, 實際上並不多, 畢竟舊公寓本來佔地就多半不大...
除非像王家那樣, 有完整的較大面積地皮....
可是建商跟炒家呢? 房價高昂對他們太有用了! 根本是他們圖利工具!

建商派把原住戶老舊房子快完蛋當藉口, 去強調都更的正當性!
這理由基本上可以接受, 問題是, 台灣真正有迫切重建需求的, 反而不是這些精華區土地..
因為這些土地價值這麼高, 不怕沒人來談條件! 反倒是建商甩都不甩的偏遠非精華區住宅..
舊算再老再舊在爛, 也不會有建商幫忙進行更新, 這些才是法律該濟助的對象, 如此方可說都更法
確實是以"公益"為出發點的政策... 可是事實上就不是如此...

簡單說都更法法就是把阻止建商圖利的釘子戶收拾掉的法律....尤其是精華區土地上..
問題是, 釘子戶是由誰認定? 看起來就是建商了, 最後多數決剩下的, 就是被"狙擊"的目標了!
其實精華區土地本來就應該用合建制慢慢去談, 因為利益很龐大, 牽扯相對比較複雜...
更應該花時間去談, 結果台灣政府的想法不如此, 反其道而行, 既然麻煩就給權讓建商去玩好了!
因為這些精華區土地玩得起都更的, 能實際上操作的, 也就是財力雄厚的建商了!
建商是都更的既得利益者, 給他們去圈地運作多數決的結果是如何? 可想而知!

人家日本六本木都更談了整整十七年, 最後大家歡喜, 台灣都更法才玩13年..
就只管效率好不好, 唯恐不能拆拆樂來給建商圖利? 效率不好, 建商派馬上跳出來叫囂..
一下子污名化不同意戶"一定是釘子戶", 基本上, 只要不肯賣土地的人, 建商派一定咬定他們是
打算要脅建商的釘子戶, 其實很正常, 因為建商派一向是圖利為大, 想不到為何有人不想賣土地房子..
而且就算討價還價, 也一定一口咬定價碼不合建商想法的, 也絕對是無恥的釘子戶..
一下子又說都更已死, 因為沒幫他們搶地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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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是要在真正需要更新的地區作更新,而不是只有利益考量,只找些所謂精華區,炒房地產,
只為了短期的利益,大家想賺幾翻!犧牲自己的財產及權益,來成就好幾十億的商機!

而一般住戶及市民實在很難和建商、實施者及財團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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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0402 wrote:
你是亂入好玩的嗎?只...(恕刪)




那~您是故意無視的摟?

我問的很簡單
當初王家不服都更告上法院,敗訴定讞的判決
B兄你可以告訴我說能不能不要遵守判決??


都幾百頁了您還是那套,不意外的又會見您打一堆政府圖利廠商的內容

之前的一堆問題您回覆到那去了,請提出支持您意見的法源依據噢
不要是那個禁不起法規審核的懶人包噢

建築線在那?
畸零地必須加入都更或合併新建,該地主不願意加入又不協商如何解決?
都更案通過為何少數方可以綁架多數?
都更法真違憲,提釋憲提到那去了?
走法律程序已完成,法院已三審定讞為何原告仍可不遵守?
說討論區反對王家及懶人包之言論都是挺建商的依據何在?
都更走不下去是建商太貪?政府圖利?還是少數人私心綁住多數人?

永春案現在可以棄聯盟理事長是因為他們家土地臨路可切割出去自行建築
請問王家可以如法泡製?

噢對了,我沒有期待您會正面回應,您高興繼續釘稻草人請自便
看來bar對法治的認知跟一般的台灣人有很大的出入.
就以你最喜歡舉的老國代選總統來說吧.
萬年不改選的老國代選總統合不合理?
當然不合理,
所以經過很多人的努力之後改成民選了,
但是改成民選前用老國代選出來的是不是合法的總統?
當然是.
不管姓蔣姓李,都是經過合法程序選出來的總統.
我們可以不喜歡他,但是會尊重這是我們的總統.
這就是法治的精神.

今天不管你們都更受害者聯盟或其他社會團體喜不喜歡,
或者覺得合不合理,
都更條例是一個經過合法程序所公佈出來的法律,
在你們有辦法"合法"的推翻它之前,
這就是一個必須遵守的法律,
王家被拆這件事本身並沒有違法.
你們也不需要用個人的情緒加諸在這件事上.

Bar在發言前,建議你先想想看會不會打到你之前的論點,
像你一直說老國代選總統的事,
可是你知不知道你一直放在最高位的憲法,也是國代們訂出來的?
如果他們選總統不合理,那他們定的憲法是不是也不合理?
你之前的發言像這樣自打嘴巴的情況太多了,

如果你是代表都更受害者聯盟來這跟01網友們討論的話,
建議你們換個人吧.
像你這樣的發言只會讓你們這樣的團體的支持度越來越低而已.
合法但政府不實行、違法但政府不取締,這樣的事情在台灣太多了(國外也很多)。固然依法王家在此次事件是居於弱勢,但是仍然不影響大家批評都更法與此次都更案的不合情理之處。

台灣連違建都可以 "特赦" 而合法化了,又怎知王家撐下去,會不會等到法律翻轉之時?
憑什麼王家可以限制別人都更?
憑什麼同意戶可以將王家納入都更?
憑什麼法官可以判人死刑?
憑什麼流浪狗要處安樂死?

這些憑什麼?
不就是憑法規嗎?

如果法規不需要遵從,那殺人搶劫都無罪,不是嗎?

tituschiu wrote:
台灣連違建都可以 "特赦" 而合法化了,又怎知王家撐下去,會不會等到法律翻轉之時?..(恕刪)


所以呢?
所有犯法的人,也可以要求晚點執行,因為說不定有一天,所犯的法都會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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