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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鄭小毛 wrote:
為什麼要強迫別人去參...(恕刪)


王家沒有不想參與, 他們只是沒有說要或不要參與,

等到都更案成型了才跳出來獅子大開口..

真正不參與都更的是其他幾戶, 包含郭元益總部
光跟著媒體屁股後就代表正義?
法如果是惡法,光會把氣出在執法機關上,這是哪門子正義?
法是行政機關訂的嗎? 還是立法機關訂的? 這答案不是很簡單嗎?
都哪些人主導/協助諮詢/通過的? 這些人才是主犯吧…
這幾天下來光會瞎起鬨的媒體、鄉民爆出來了嗎? 該認真追究的不去追究,說再多都是廢話 ~

haa0107 wrote:
1.公聽會既然不是關鍵,公聽會後也可提出書面異議,
  那麼可提出異議的期限到底是何時?
  而預售屋是否有在此期限之後才開賣?

  如果預售屋在此之前早已售出,
  合法嗎?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公開展覽期滿前可撤銷其同意,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前都可提異議.
但不一定有用.

預售屋出售須在取得建造執照後,
建造執照要在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申請.
haa0107 wrote:
王家兩棟其中一棟既無建築線也無交通線,
  它是被804擋住,
  王家憑著什麼去爭取兩棟皆不參加都更?


不知道他是憑什麼?也看不出他有爭取不參加都更,
我只看到他有提出高額協議金及爭取不拆除地上物.
haa0107 wrote:
此事延宕未動工的原因,
  就是王家<===除非我得到的資訊都是錯的
  王家怎可能不知情,他是拖延都更的關鍵人物?


當然,強制執行拆除已經是最後殺手鐧了,
要市府強制執行前是要有很多完備的手續的
光訴訟到最高院就至少2年了,其他就別說了.

haa0107 wrote:
以上,我已經懷疑,是不是事情鬧越大,建商到時候賠給你越多?

不,剛開始鬧越大才是,
到後面還鬧(80%同意),多一毛都不給,但也沒辦法少給.

haa0107 wrote:
還有我順便想呼籲一下,判決的人是法院,不是市政府,
最高法院判王家敗訴,市政府再怎麼樣也得依法執行拆除,
難道能違抗判決??

因為絕大多數人根本不知道因果,也不懂遊戲規則(法律).
只知道他家被拆了,出來哭,很可憐(在法律上那房子早已經不算他的了)

王家 名聲 錢財(新豪宅) 兩得
只輸了面子(好像也沒)

這絕對是將來都更的壞示範
都市會有很多老舊地區
因為其中有一個有錢人的房子
全區都動不暸,他沒差,因為他還有很多地方住
將來若將都更條例強制部分都修掉
那不如直接將該法廢了
JIN DER LAND OFFICE

lelotw wrote:
重點是這次文林苑都更,有沒有讓王家虧到?

什麼祖產,什麼老房子的感情,我們看不懂,也搞不清楚死抱著那種不算漂亮,也不算舒適的老房子幹什麼?我們大多數人都是急著想逃離破舊的老公寓跟老透天,現在有政府推動,又不會讓我們虧到,我們為什麼要反對?

再問一次,為文林苑站出來,我們能得到什麼?如果只是一棟破舊的老房子,那麼sorry了,這我們避之唯恐不及!
...(恕刪)

錢才是重點
其餘 不要騙我了
阿凡達的確也是一個很相近的例子..

只是看完我直覺就是天龍人 囧
haa0107 wrote:
我這樣講好了~就算是...(恕刪)


我找到一篇文件,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都更屋主最想問的30個問題
其中提到:

都更同意書可在「都市更新事業際畫公開展覽」期滿(30天)前撤銷,過了就無法撤銷,建議地主用存證信函方式,通知建商與都更處。
antu_c wrote:
王家沒有不想參與, ...(恕刪)



那麼無理的王家為何還是讓他賺那好幾億呢???
把他排除掉,讓他賺不到....痛苦一輩子
不是很好嗎???

把他排除掉
不知是建商少賺好痛苦??
還是王家少賺好痛苦???

wang6429 wrote:
王家人比很多台灣人都有錢 有什麼好同情的

改天你出事他也不會同情你 先顧自己的三餐比較重要吧


我也是這樣想 (我們都是局外人 有錢人的戰爭)

反倒是苗栗大埔 令我生氣到極點

鄭小毛 wrote:
那麼無理的王家為何還...(恕刪)





王家前面的道路地號804以及796是屬於別人的

如果不參加都更這地就必須開道路給你王家使用

你是804以及796的地主你要不要

spring72 wrote:
給你一個重點.....書面提出金額2億.....

這樣的王家人,你們還這樣挺...(恕刪)


只准財團賣七億豪宅,不准民眾開價二億?

想不透阿,乾脆立法以後房價都只能由建商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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