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wen0901 wrote:房子漂不漂亮你來認定...(恕刪) 其實開會應該是有通知王家人或是自身權益要去了解而不是說我不要我不要兩句打發一切事情都有他的規則別人順者規則走當然是有說不的權利,而不是在事後才在怨,多少都更背後的釘子戶不搬的原因是什麼?是否有去想過只是單純的祖厝嗎?或是其他利益方面的問題呢?新聞報歸報,背後的真相是非牽涉到的層面也不一定只有這麼小而已.至於電視上說的沒地方住什麼的,補助方面整區的人都能接受的條件願意搬走,為什麼王家人不願意?BWE一切落幕了就好...現在的媒體力量真的太恐怖了...
為什麼要強迫別人去參加他不想參加的事呢??有人說他被拆反而可以賺多少等等...\若他是個不合群的份子...幹嘛讓他賺這好幾億的錢呢讓他虧很大,不是更痛快嗎???民主的社會該用民主的方式解決...怎還回到明清時代官府強拆百姓的房子???
haa0107 wrote:今天建商以為他的同意票數夠多,然後申請建照,已同意的那幾十戶自然也沒問題,以上我沒有問題.問題在於申請建照時,被劃進來的"未知同意與否"的其他幾戶,他們即使事前不知道被劃進來好了~那麼事後應在什麼期限之前提出異議是有效的?...(恕刪) 我這樣講好了~就算是已同意的住戶,日後也可能因權利變換有爭議(利益談不攏之類的)反而轉變為不同意,然後排除在外,這樣建商仍然要改設計圖不是嗎?所以最重要的就是應該教育我們,到底在什麼期限以前提出異議是有效的?而建商又是否有遵循遊戲規則,等到那個期限之後才開始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