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hhnuter wrote:
人家其他38戶都同意,代表補償的條件大多數人都能接受,那我有甚麼好不接受的?!
你沒看到成功拆除後,其他95%的住戶有多開心!
將心比心,在大多數人都同意,且我並無法另找連外道路的情況下,
我會同意都更,所以不會有這種問題。
1. 95%和王家的產權是獨立分開的,這95%是可以自己去都更的,這95%住戶的痛苦是建商造成的,是建商利用的對象,用來逼迫王家,造成建商更大的利益
2. 連外道路可以把左方是郭元益圈進來不是更好,右方也還有兩棟怎麼不圈近來,就是式子挑軟的吃,
欺負最弱勢的王家,這是讓人憤憤不平的地方
政府盡然還成為建商幫兇,這法律讓人火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