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強徵強拆 政府是幫兇
近來爭議不斷的都更問題,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與十多個民間團體及各地都更受害者日前(3月15日)群集至立法院請願、控訴:都更惡法強徵民地、強拆民房,政府儼然是侵害人民財產權與居住權的幫兇!其中士林文林苑台北市政府於3月1日發函不願參與都更的王家須於兩周內自行拆除,否則將於3月19日代為拆除。
王家世代居住該地,房屋翻修至今也不過十多年,且自始至終也向建商表達不願參與都更案的意願。其祖宅既無窳陋亦無涉及違建、安全、交通或重大積極性建設,實無都更之必要性與急迫性。儘管如此,王宅仍被暗地裡強行納入都更範圍,並被污名為貪得無厭的「釘子戶」,如今更面臨遭台北市府強拆的處境。但都市更新增進的是「公共利益」還是「建商利益」?
污名化為「釘子戶」
《都市更新條例》通過至今已13個年頭,都市更新的宗旨在條例第一條中揭櫫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然而,因為都更所帶來龐大的土地、房產利益,所謂的「公共利益」,已被簡化局限為「居住空間及建築外觀」的更新,而顯少從不破壞既有都市紋理的前提下,提升公共空間品質與改善周邊交通或消防等公共設施問題的角度考量,反而被建商財團視為炒作房地產的資源大餅,展開都市圈地惡行。令人不禁懷疑,都市更新增進的是「公共利益」還是「建商利益」?是否已經悖離原來的立法精神?也難怪《都更條例》實施至今,成功的案例屈指可數,缺乏公平透明的機制反而引發了都更地區居民一連串的災難,造成許多都更災民流離失所,無以為家。
此外,從報章媒體,不難發現建商透過廣告將都更案中不願拆除或是不願遷移者污名化為貪得無厭或是獅子大開口的「釘子戶」。但是,從士林文林苑王家案例可以看到,他們拒絕都更的原因不是為了錢,房子對他們而言,不僅是《憲法》所保障的財產權、居住權,更是家族歷史與空間的集體記憶。當都市更新只剩下建商用怪手剷平老舊房屋,抹去原有都市紋理,再重建高樓豪宅之時,我們的城市將成為一個沒有記憶的城市。
強拆民宅已涉違憲
事實上都更爭議不僅只有士林文林苑一案,正在發生中的案例還包括北市永春案、萬隆更新案及三重大同南段都更案等。此外,加上《都更條例》中部分條款賦予行政單位可以行政權強徵、強拆不願搬遷的民宅,已涉違憲疑義。鑑此,為避免都更案持續衍生更多爭議,造成更多住民受害,呼籲內政部(營建署)在修法完成前,應暫緩執行及受理都更案件,以維護民眾權益。
作者為民進黨立法委員 尤美女
CC1311 wrote:
全拆了最好阿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正反兩方都有道理啦
大部份的民眾都認為拆的好阿!忍受夠爛釘子
你知道基地左邊是郭元益的大樓,右邊是兩棟產權複雜的建物,所以建商硬是
把王家劃入都更區域,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是相形之下弱勢的。
不敢動郭元益,也怕麻煩不動右邊的建案,所以妥協之下一定要吃下王家
當然他們可以拿到錢,但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用錢衡量。
此例一開,建商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包含鑑價的操作等,這惡法需要修正
弱勢民眾的將在未來成為魚肉,讓建商宰殺,
今天這場曠日廢時的抗爭是四輸的結果
王家,其他住戶身受壓力與損失
建商和市政府信譽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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