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hitsai wrote:台灣人民有個習性很好抓......你要找他都更死都不肯要當釘子戶......你說要把房子列為古蹟......就算挑戰公權力也會半夜叫怪手偷拆.......哈哈哈!...(恕刪) 列入古蹟如果.屋頂漏水自己連修都不能修放到屋頂塌了.政府都不會管你但是.如果你自行修繕..就犯了刑法..這可是要抓去關的咧..
alexvanno wrote:這篇討論很多地方都讓...(恕刪) 我之前住內湖一間60幾坪的樓中樓位居三樓但是室外爬的樓梯相當於快5樓因為1.2樓都不只一層回到家室內還有3段樓梯才到房間等同快7到8樓我還OK當初決定這房的兄嫂在小孩出生後就放棄了搬去單樓面的(因為嫂子爬怕了 加上小朋友滾下來之類的)我那熱愛運動的母親在住滿12年後也放棄了公寓式的樓中樓因為東西(像老花眼鏡 杯子)已經放到每層樓都買一個因為總有一天突然4支老花眼鏡都出現在客廳集合一起不然就叫苦命女兒到各層找他的針線包之類的後來我買電梯大廈(二個人住3層樓60坪真的擦地擦到怕 母女倆天天你嚇我 我找人 煩了 )問老媽要跟我這單身的女兒住(伺候無能大小姐)還是要跟搬回樓中樓的兄嫂住(真的不好賣 加上孩子大了要每個人獨立房間)老媽最後選擇伺候我 但三不五時約孫子來我家約會問題癥結點就是樓梯這幾年我大直的電梯大廈翻了3-4倍(我買價很低)兄嫂內湖的樓中樓每每想賣都被人嫌爬樓梯問題與屋齡問題 連出價的人都很少更重要賣到的錢根本買不到夠4個成年人住的(姪子已經上大學)離老媽近的房子所以我認為好不好脫手會是樓梯式公寓的致命傷metta-sati wrote:了解 這才是討論我沒...(恕刪)
虎皮珠珠 wrote:我同事他們住公寓4樓小孩早生 25歲就生了一開始還有體力抱小孩上下樓長大後要扛的東西也不少尤其是買汽水 牛奶 罐裝飲料....甚至是水果還有自己的包包扛了10多年40歲了他說真的不想再住這麼高了..(恕刪) 看來女生 的看法很一致這是大事情 女人是買房的主力
achitsai wrote:如果不是前幾年炒作舊公寓都更話題......舊公寓怎麼可能跟舊大樓同價???便宜多了......無停車位無電梯無管理員的公寓........憑甚麼比都有的大樓貴???人就算曾迷網過.....也會有醒來的一天......現在不過要回到從前清醒日子而已不是老了....不是懶了......是醒了.......(恕刪) 很好的評論!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