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 wrote:
你誤會了,我這裡有提到二期,指的就是這各模式透過松山機場的拆遷開始,一區一區的複製這各模式
強制徵收A區。給他松山機場位置的住宅,也給錢!
然後改建A區,強制徵收B區,給他A區的住宅,給錢!...(恕刪)
這個說法聽來真的不錯
如果可以施行,台北市換"面子"有望
但其實還就會有一些問題是
由爛地點換到好地點,大家一定都愛
但由好地點被換到爛地點
你看看會不會有大量抗爭?
還有這些老宅一樓的租金效益你要怎麼擺平也是一個大問題!
如果都讓大家換往松山機場重畫區,看來可能反對不會太大,但
如果真是這樣,那沒換到的其他地區的人會不會說你圖利特定人?
就算換過去了,那一戶要面那,那一戶要在幾樓,這又要怎麼談??
光是想到這些
結論就是難、難、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