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enly wrote:所有強盜/搶劫/強姦/殺人/詐欺/綁票.......等罪犯, 一律處死!!!亂世之下唯有重典. 這樣不夠快要針對違規停車者車輛沒入,人即正法不但改善交通問題也可以解決不少多餘人口
lienly wrote:所有強盜/搶劫/強姦/殺人/詐欺/綁票.......等罪犯, 一律處死!!!亂世之下唯有重典. 非常贊成!!只是依據比例原則自己買不起,就要將人趕出台北市的人,等同搶劫是不是也該關個十年八年
nazococozo wrote:樓主應該換個角度思考會更好哦!"這些外地人把我家的房價都炒熱了~真爽!!"(恕刪) 我也這麼覺得~我們家族來台灣一百多年,在台北落戶,身份證是Y開頭,不知算不算台北原住民?還是沒有一萬年的不算?我們家上一代與上上一代還可以,我這代要買台北市的房子買不起,只能住免錢的,下一代可能也是要住免錢的,一坪五十萬以上不是什麼人都受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