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dragon wrote:
此舉將造成貧富差距拉大
會贊成的大概是買房都不需要貸款的...
真的需要貸款買房的,都是手上現不足的
因為有人炒作,就要把非投資客一起打死
真的是很不應該的行為
...(恕刪)
縱容投資客,才會造成貧富差距拉大吧?

而且『貸款買房』跟『貸款用寬限期買房』真的差很多耶
一個一開始買房就用寬限期的人,銀行還會期待他未來20年會還得出來嗎?
寬限期,說老實話,是本來就不該出現的東西
舉個寬限期的例子好了
我同事的前男友,月入三萬,跟合庫貸款五百多萬,頭兩年也是用寬限期(他是自住戶),結果寬限期一到,光是每個月房貸就要佔掉他兩萬六的收入,你覺得他能這樣子撐20年?像這樣子的自住戶,寬限期對他是沒意義的,說真的,銀行一開始就不該這樣子放款給他,這不是瞧不起要貸款買房的人,但是理財規劃上,銀行跟借款人自己也要承擔一點責任不是?甚至,我相信自住戶會傻到去用寬限期的,應該也不多,我舉的例子之所以會發生,是因為該位前男友的老爸老媽硬把這房貸灌在他身上,他才傻傻接受的。
手上現金少的人,與其要玩這種超高槓桿,倒不如乖乖去租房子,或是去租您所說的平價國宅(如果政府肯蓋的話),這樣子才是對自己負責吧!
嘴巴高喊著『難道..現金不夠的人,沒有買房子的權利嗎??』的人,資力如果困窘到得要用寬限期這種東西爽個兩三年,未來恐怕也只會盡房子被法拍的義務而已,這或許很殘酷,卻是事實。
再者,要區分投資客跟非投資客,可以在條件設定上動手,例如『5年內不可移轉不動產,否則需賠償鉅額違約金』之類的貸款條件,就如同中國那邊要對五年內移轉房產者課重稅一樣,民法採取私法自治的原則之下,這一類的契約條件應該是可以被允許的。
最後回到我前面說的
要壓制投資客其實方法很多,只是看政府要不要用而已,寬限期這棟樓充其量只是舉例罷了
瞬幻夢影 http://blog.yam.com/hahasue
HaHaSue wrote:
參考隔壁的老共..........有了!五年內移轉課重稅!!
...(恕刪)
順便補充一下
原來五年內移轉課重稅的政府,不是只有老共而已
日本也這樣幹,而且是課30%的重稅!
新聞連結
瞬幻夢影 http://blog.yam.com/hahasue
guanleex wrote:
這樣做只是圖利財團而已,越有錢的人炒越大
根本不是治本之道
很多建商是不需要貸款你知道嗎???
不需要貸款建商? 願聞其詳, 就我觀察目前上市建商財報, 每一家都有貸款,
另外就業內朋友描述, 每個建案的完成都是靠貸款, 規模大的建商更是依賴貸款來以案養案, 同時進行好幾個建案.
guanleex wrote:
從貸款面來抑制投資客是最笨的作法...銀行、保險在在不是在炒地皮
拿你們的存款、保費來炒地皮...限制的了菜藍族又怎樣??
最笨? 美國在次貸發生後也取消所有的過於寬鬆的貸款方式, 告訴我你高明不笨的方法.
guanleex wrote:
況且現在很多菜藍族的門檻也到千萬了,幾百萬的房子根本不需貸款
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喜歡誇大投資客的資金能力, 告訴我你到底遇過幾個投資客? 十個裡付現的有幾個?
就我當仲介的朋友所述, 投資客很多是善用金融工具的高手, 有千萬現金適度使用貸款槓桿去現金的投客, 豈會放著低利大刀不用.
guanleex wrote:
台灣人愛買房子是觀念導致的,房屋自有率是數一數二的高
又超高的都市化,這種情況根本不是短期間可以改善的
就我看來除非搬到鄉下,不然這種狀況應該不可能改善
畢竟台灣就是愛一窩蜂,就是愛買房子....
如果房價高昂是這種病態觀念導致, 那更不應該放任金融機構濫貸使其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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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政府房價政策,各家老行庫紛紛針對高價位住宅、投資客的房貸業務加以限縮,今(11)日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合庫、兆豐銀、彰化銀行、華南銀、第一銀行、台灣企銀等 8大行庫率先祭出相關調整措施(見圖表)。
台灣銀行表示,3月9日起通函全省各分行,針對高價位住宅及投資客辦理消費者貸款,採取調整核貸成數及適用利率之措施,並一律取消本金寬限期。
對高價位住宅的定義,台灣銀行是以台北縣市買賣總價在8000萬元以上、其他地區買賣總價在5000萬元以上作區分,如果屬於臺銀所定義之高價位住宅,核貸成數最高為6.5成,相較一般房貸最高可貸至8成,下修1.5成,利率也較一般利率至少再加0.5%。
對投資客的定義,臺銀以辦理第2棟房貸來認定,但不包括先買後賣之換屋客戶。辦理第2棟以上房貸,核貸成數下修1成,即最高為7成,利率則較一般個案至少再加0.25%。
土地銀行也表示,已擬定相關因應措施,縮減豪宅產品及投資型房貸授信條件之貸放成數1-1.5成,並提高其貸款利率1-2碼,同時全面取消該類授信案件之本金寬限期,於3月11日函頒全行140餘家分行依規定辦理。
土地銀行進一步強調,針對擔保品在臺北縣、市達1億元或其他地區達5000萬元以上者,其貸放成數將較一般房貸降1.5成(約6-6.5成)、適用利率加碼0.5%。
另外,土地銀行對於持有第2棟房屋之投資型借戶(但不包括換屋者,因為很多人都是要等買到新房子後,才敢處理掉現住的房子),其貸放成數較一般房貸降1成(約6.5-7成)、適用利率加碼0.25%,以上兩種房貸授信案件並均取消本金寬限期,以防範房價下跌影響銀行債權。
合庫則指出,對於高價位房貸案件,即擔保品時價 1億元以上,貸放成數按時價評估後最高6成,利率則按合庫房貸利率酌加0.5%,且無本金寬限期。
而針對投資型房貸,合庫表示,提供 2棟以上房屋之投資型借戶申請房屋貸款,貸放成數按時價評估後最高7成,至於利率則按該行房貸利率辦理,同樣無本金寬限期。若是買第 3棟以上房屋者,貸放成數更是降到最高6.5成,利率酌加0.5%,亦無寬限期。
兆豐銀行表示,辦理房地買價、時價或估值超過新台幣 1億元(含)之「豪宅貸款」,最高核貸成數為 6成,按一般房貸利率加2碼(0.5%)以上,無寬限期。借款人購買第2間(含)以上房屋之「投資型房貸」(經查證若基於換屋或供自己或家屬使用者除外),僅限台北市及台北縣捷運周邊房屋,貸款成數最高 7成,按一般房貸利率加1碼以上,無寬限期。
彰化銀行則表示,已訂定加強對「投資客」與「豪宅」之控管措施。所謂「投資客」,是指個人以其名下不同之房地向金融機構辦理擔保放款達 2戶(含)以上,即視為「投資客」。
而所謂「豪宅」,是指個人購置住宅不動產,其座落於台北市(縣)地區,建物面積逾100坪以上,且鑑估金額逾新臺幣 1億元以上,或座落於其他地區,建物面積逾100坪以上,鑑估金額逾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即視為「豪宅」。
彰銀表示,對符合「投資客」或「豪宅」條件者,其貸款成數最高不得超逾 7成,不得享有寬限期,利率則依借款人之評等等級再另加碼計息。彰化銀行希望藉由控管措施,加強內部風險控管機制,以避免房地產泡沫可能產生之風險。
華南銀行說,為加強授信品質,期房市市場機制正常運作,訂定「豪宅不動產」控管措施,並針對「非自用投資型房貸戶」(投資客)研訂相關控管措施,包括:不得有寬限期,各段利率依其原適用利率再加0.3%以上計收,核貸成數不得超過65%。
所謂「豪宅」指該不動產座落於台北(縣)市且鑑估金額在 1億元以上或座落於其它地區且鑑估金額5000萬元以上者,且其建物總面積達100坪之住宅。
而華南銀行定義的「投資客」為,借款人購置第2間(含)以上房屋並向金融機構申貸購置住宅貸款者,但如果借戶表明換屋,或供自己、家屬使用者則不算投資客。
第一銀行表示,辦理「豪宅貸款」,也就是台北縣市總價新臺幣1億元以上,或其他地區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且建物坪數100坪以上,惟自用住宅者得排除,此貸款成數將以個案審查,利率較一般房貸利率再加0.5%(含)以上,且無寬限期。
而投資客部份,一銀指出,名下有第二棟(含)以上購屋貸款之案件(換屋、自住或供親屬使用者排除),貸款成數最高 7成,按一般房貸利率加0.5%(含)以上,亦無寬限期。
臺灣企銀表示,鑑於都會區房地產價格高漲,基於整體授信風險考量,對於「投資客」與「高價位房屋」貸款已訂定適當之控管措施。所稱「投資客」,指個人辦理第2棟(含)以上房貸者。而所稱「高價位房屋」,指個人購置住宅不動產,其座落於台北市(縣)地區,經鑑估金額逾新臺幣 1億元,或座落於其他地區,經鑑估金額逾新臺幣5000萬元者。
對「投資客」貸款條件,臺灣企銀表示,第2棟房貸其貸款成數依現行貸款規定調降1成且最高不得逾 7成,無寬限期,第3棟(含)以上房貸其貸款成數依現行貸款規定調降2成且最高不得逾 6成,無寬限期,利率依一般房貸利率至少再加 1碼計息。
「高價位房屋」貸款條件,其貸款成數依現行貸款規定調降2成且最高不得逾 6成,無寬限期,利率依一般房貸利率至少再加2碼計息。臺灣企銀希望藉由相關調整措施,強化內部授信風險管控,以降低授信資產潛藏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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