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居住的五樓公寓為民國76建成,最近住在五樓含頂加的阿北一直在說古,他說當時房子蓋到三樓,有朋友跟他說許水德開放公寓申請頂加,但只能蓋9坪,他就花錢請建築師畫設計圖,然後建商幫他用RC鋼骨蓋到頂加第六層,糞管也拉到第六層,想問問各位大哥大姐,當時的年代真的有這種事嗎?
頂樓空間需獲全住戶之同意,並簽訂相關的分管契約或修改規約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面積合計不得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八分之一
需完成檢附原建築物使用執照、土地與建築物使用權利證明文件
委託合法執業建築師完符合「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等法令規定設計簽字認證
向政府機關申請取得合法之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後,才能認定為屬合法增建』
查了一下就知道,頂樓加蓋在坪數及用途限制下,確實是可以合法申請的。
也因此可能許水德真的有開放,但也必然是符合上面說到的情況。
但首先頂樓加蓋不能用於居住用途,其次三樓違建到五樓、五樓繼續加蓋,這一看就不可能通過啥申請…
所以現實情況應該就是許水德開放了有限制條件的頂樓加蓋申請,然後這些老人們自主的把『限制』、『申請』取消掉,最終變成了『許水德開放頂樓加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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