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近40年舊房目前民辦都更案(合建)同意比例達84%,剛於5月送件
基地住四超過700坪
想請教文山區內有經歷過都更的住戶
1.審查期間內必須達到100%同意才會核准嗎?
2.若只要超過80%即可,送件審查耗費時間?
3.審查核準後能才開始與不同意戶進行2公2私協調會嗎?,
4.請問已交屋的合建住戶,交屋後因分配40~50%給建商,此部份的土增稅、營業稅很驚人嗎?是否有減免?
5.請教文山區正在談都更or興建中or已完工的住戶們
簽約年份?分配比例?公設比?
以上可挑選所知的回覆
感激不盡
是純粹的私人合建,還是「真合建,假權變」?
純粹的私人合建不需要經過市府都更審議會審議,100%同意即可申報核准。
依您所述僅有84%同意,應該是走權利變換。
應該如你所說真合建,假權變
權利變換還要看是事權分送還是事權併送?
若事權分送,正常流程大約2~3年時間,而且還要看建商送件是否積極,
因牽涉權變的評價基準日,建商會選對自身最有利的時點來擇定評價基準日,
如景氣不明或有其他因素,拖延送件時間也不是不可能。
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平台可查詢到是"土地為更新單元(事業計畫併送)"
這樣是事權併送還是分送啊?
如果只有八成多同意,且原本建物不是紅黃單危樓,只能說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最重要的是,原本的房屋點交給建商了嗎?
未點交
租金補貼等安置措施是否足夠且到位?
合約上寫~租屋補貼依原建物權狀1樓每坪1000/月,2樓以上每坪800元/月
自全體搬遷點交完成日起至本案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辦理完竣止
實務上不乏房屋點交後,拆遷安置費(租金補貼)提前用鑿,房屋仍未順利完工的案例
我們是點交後才開始補貼至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辦理完竣止,建商應該是不會拖延吧?
拖越久他付的越多
有個疑問是"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辦理完竣"後
離交屋還有多久?
這段時間等於自負租金
odie0315 wrote:
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平台可查詢到是"土地為更新單元(事業計畫併送)"
這樣是事權併送還是分送啊?
有無三間估價事務所的估價報告書?有無進行選屋程序?
若要事權併送報核,必須有三間估價事務所的估價報告書。
「自全體搬遷點交完成日起至本案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辦理完竣止」
目前84%同意,剩餘13%不同意,
意即這13%居民只要有一人不願搬遷點交,全體皆無法領取拆遷安置費(租金補貼)
有哪位居民有這勇氣先行點交?
2私2公協調這是事業及權變計畫核定通過後才會進行的,
如果不同意的人數過多,市府會請建商先行協調設法降低人數,
不大可能讓建商把數十戶不同意戶全部丟給市府去處理,
整個協調流程時間視建商手段、反對戶數的多寡以及抗性高低而不同。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辦理完竣"後離交屋還有多久?」
若要等公設驗收完成才算交屋,有可能會很久。
由諸多爭議調解案例即可知悉。
漸進曲 wrote:
假設已點交戶先行領取...(恕刪)
都更最新進度
目前未簽約戶已降至個位數
與承辦人開會後已有新的進展
5月送件是為了趕時程獎勵(113/5/15前7%,之後降為3.5%)
送件同時對方也在進行3月份新公告的"台北市防災型都更"的準備工作
現在建築師公會已出具報告,確定本案建築物耐震ID<0.35
可額外申請30%防災型都更獎勵(都更獎勵值由150%提升至180%)
所以會先撤案,進行設計變更(為達綠建築1 PLUS,建材及設備必須符合節能規範)
同時開始權變估價作業,於114年上半年選屋後重新送件(事權併送)
關於租屋補貼的部份也有咨詢
所有住戶簽約同意之前,不會進行房屋點交及拆除
所以不會因部份人未點交造成已搬遷戶無法領取租屋補貼
權變才會有設定租屋補貼總額上限(發完就沒了)
我們是合建,補貼一直會發到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辦理完竣,所以拖越久他們發越多,基本上不會拖延
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辦理完竣後與交屋時間基本一致,使照下來後約有半年時間讓住戶驗屋(非驗公設)
然後才會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交屋&銀行撥款(有申請房貸的話)
因為獎勵值增加了,地主分配的坪數也增加了,後需與未簽約戶協商應該會容易些
畢竟本案地主之中並沒有那種就是不想都更的死硬派,基本上都能溝通也不會找不到人的
此案目前最讓人安心的就是實施者(公股行庫AMC機構),無需預售籌措資金,蓋好才賣
(合約明載:不得以案件之中之土地進行抵押融資)其資金實力真的不是一般建商能比擬的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