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現在建商蓋的新房子
要麻就是20幾坪的,要麻就超過40幾坪
怎麼都沒有30幾坪的
依公設20-30 %來算
20幾坪的,就只剩14-16坪了,這小家庭不夠住吧
40幾坪的,就只剩28-32坪了,坪數很適合家庭,但總價太貴
若是30幾坪的,就只剩21-24坪了,這小家庭很適合,在高房價年代,總價比較適合
只是為何建商都不蓋這種坪數了??
看來目前只有老房子才有了
不同建案有不同的公設比,一般而言,
5樓公寓的公設比大約為10%~12%,
7樓住宅電梯大約是15%~18%,
12樓至20樓電梯華廈公設比約在20~25%,
至於開放空間或高層建築、小套房產品的公設比則高達25%~35%。不少建案為了突顯產品的精緻性,增加許多公共設施,則其「公設比」必然提高。
共設施面積包括所謂的「大公」和「小公」,目前並無明文規定,坊間指的「大公」,泛指所有住戶共同使用分攤的公共設施,包括屋頂突出物、一樓大廳、地下避難室、機電設備室、樓梯間、法定機車位、水塔及公用休閒空間;「小公」則指當層樓個別住戶使用分攤的部分,如當層樓梯及電梯間和走道等。
公共設施要愈多愈好嗎?其實不見得,首先要考量這些設施的實用性,是不是符合自己的需求,否則徒增經濟負擔;其次,要考慮日常維護的問題。經常可見建商剛剛交屋時,所有設施都美輪美奐,但隔一段時間後,因為部分住戶不願分擔維修費用及水電費用,公共燈具被迫減用,或換成省電燈管,建設公司在預售時特別重金聘請燈光大師設計的燈光計畫,便失去原有的氣氛效果,連原本吸引人氣的游泳池,也可能因為水費龐大,慘遭荒廢或移作他用。
不過,公設比也不是愈低愈好。公設比偏低的房子,可能沒有地下停車位、沒有管理員室,生活機能不足,休閒設施不夠,停車及安全管理都很不方便,久而久之,居住品質便會降低,房屋價值也會走低。
因此,綜合多方考量下,如果經濟負擔條件允許,有適度公設的住宅建案還是比較符合理想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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