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久了就算既成道路?

電視播出, 萬華隆昌街99/101號中間有一條私人空地, 但地主不滿私人土地長期被當成捷徑走, 設下路障把路墊高。

私有地被外人當路走一甲子,到底算不算既成道路?
2012-09-18 18:1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既成道路
miki640967 wrote:
電視播出, 萬華隆昌街99/101號中間有一條私人空地, 但地主不滿私人土地長期被當成捷徑走, 設下路障把路墊高。

私有地被外人當路走一甲子,到底算不算既成道路?
...(恕刪)



算不算既成道路?


算既成道路


http://key88.net/article23209.html
我的 Skype 帳號是lee4392要聯絡 可試試!!!


憲法有保障人民通行的權利

但私人土地一開始就要保護自己的權利

該圍就圍 不要走久了 就變公用了

稅還是要繳

喜歡很便宜的爛屋 wrote:
算不算既成道路?算既...(恕刪)


所以是不一定囉...

...
若該道路已供公眾通行20年以上,且通行民眾可舉出相關事實證明有通行該道路的「必要」,即可於法庭上爭取該道路應屬既成道路。

然而,通行民眾卻往往在此時才發現自己只是「方便性」使用而非「必要」通行,只是不想繞遠路。

「而且要如何舉證20年前的今天該道路已供公眾通行,以及20年來未曾間斷?」白宗益說,這些都是實務上的困難。
---
記得變公用後就免稅.

Garys wrote:
嗯憲法有保障人民通行...(恕刪)
忍忍忍
走多久是次要條件
"公用地役關係"是否成立才是主要認定的標準
但是時空環境會改變喔!
自己的土地能圍起來還是圍起來
如果人家就是有本事把環境塑造成那是"必要"通道
而非捷徑
因為政府並沒有錢去徵收 而且現代人並沒有感恩的心
說不定還很看衰你很笨 活該你的土地給我使用
到時候會哭死喔!
法院都是根據大法官釋字400號認定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400

須符合三要件:
1.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
2.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
3.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所謂年代久遠雖不必限定其期間,但仍應以時日長久,一般人無復記憶其確實之起始,僅能知其梗概(例如始於日據時期、八七水災等)為必要。

所以應該無20年這種界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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