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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換約賣方想避稅?

最近這幾天看了三個新案子的高樓層,
原屋主都只想在合約上寫當初買的價格。
和我買的總價約差五佰萬,
這樣原屋主可省下百來萬的所得稅。
我有二問題,
一,我可因此再殺一百萬嗎?
二,五年後我賣屋,政府會知道我的價差所得嗎?

新成屋有實價登錄?
2012-09-13 23:4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預售屋 賣方

flybirdtmc wrote:一,我可因此再殺一百萬嗎?
二,五年後我賣屋,政府會知道我的價差所得嗎?
..(恕刪)


一、賣方省下的稅金為何心甘情願全便宜你?
二、那是你與下任買主的事,未來的事很難說,下任買主不肯或是政府有法子讓買主說實話,你會有驚人的增值稅。

你現在不會覺得有營響...
但你要賣屋時....前任屋主把他應該繳的增值稅丟給你了...

假設它買1000萬...他也寫賣你1000萬.但實賣你1500萬..500萬的增值稅它一毛都不用繳..

但是等你賣屋時, 假設你賣2000萬...sorry, 你要付1000萬的增值稅......

以上面的例子...給它砍個200萬吧 也算你佛心來的...

因為這樣的做法以後要是被查出來...你還會有後續的麻煩咧...
現在政府缺錢....你買多少錢(代書)或銀行貸款就可以知道了


前屋主省下的百來萬要分一百萬給你,那前屋主何必要省?

那五年後你賣屋賺來的錢要吐出一百萬給前屋主嗎?

要嘛你就當好人,要嘛你就跟屋主堅持你的立場

pabasco wrote:
你現在不會覺得有營響...
但你要賣屋時....前任屋主把他應該繳的增值稅丟給你了...
...(恕刪)


這不是增值稅

這是併入個人所得稅計算的
去稅捐處檢舉他,就算自己不買,讓他被稅捐處盯上也好

Robershu wrote:
去稅捐處檢舉他,就算自己不買,讓他被稅捐處盯上也好...(恕刪)


要檢舉什麼 ?

1. 買賣尚未成立, 如何檢舉 ?
2. 規定是買方登錄, 非賣方登錄. 買賣若成立, 且登錄不實, 哪也是買方責任, 檢舉豈不檢舉到自己.
stephen02 wrote:
這不是增值稅

這是併入個人所得稅計算的...(恕刪)


好像不太對. 我買過房子, 但沒賣過, 細節不是很清楚.

併入個人所得稅計算的是只有房屋買賣, 不包含土地部份. 土地部分另用土地增值稅伺候.

假設依樓主說的實際成交價賣方多賺 500 萬, 並非用 500 萬算成所得用累進稅率算, 假設累進稅率 20%, 乘下來會不得了.

因為不動產買賣包括土地與房屋, 一般而言, 土地價格遠高於房屋價格, 因此賣方賺的差價要乘上房屋價的比率, 才是賣屋所得.


500 萬會先乘一個比率, 此比率為 (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

假設 房屋評定現值=60萬, 土地公告現值=600萬

售屋的財產交易所得為 500 X 60/(600+60) = 約 45 萬

45 萬 X 20%累進稅率 = 9 萬

以售屋所得, 區區 9 萬所得稅很少的

以上是蘋果日報今年 5 月刊登的算法.

我認為未來所謂不動產實價課稅時, 土地增值稅不用公告地價計算, 改採實際交易價計算, 才是大重點.

omniyeh wrote:
好像不太對. 我買...(恕刪)


版大説的是預售屋買賣,不是成屋買賣,如果有獲利的確是列入所得稅計算。
夜半來天明去 wrote:
版大説的是預售屋買賣,不是成屋買賣,如果有獲利的確是列入所得稅計算。...(恕刪)


預售屋買賣也是房屋與土地一起買賣.

我說的也是列入所得稅計算. 價差 500 萬的部份, 乘上房屋所占的比率, 能徵的到所得稅就只有十萬上下了.

除非預售屋買賣, 只買房屋, 不買土地持份. 500 萬就可以全部乘上累進稅率, 徵他個百萬元稅, 但目前誰買房子只買屋不買土地持份呢 ?

我買房也是買預售屋, 有土地持份, 建商有分土地與房屋兩部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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