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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慨--台灣的"居住正義"..


台灣的"居住正義"很奇怪..

強迫人家賣地來給自己蓋豪宅.. 更新房子?

這種正義跟老子很窮, 找幾千幾萬人一起出面"公投"...
要郭董把財產跟大家共產一樣無賴...

看看都更案實際被害者, 幾乎都是一樓地主為多.. 何也?
建商不是白癡, 它要賺的, 只比一般人更多 絕不可能更少..
它必然是把整個1F拿來保留招商用, 讓你原有店面的1F實際收到一堆不見得好脫手的房子...

當然2F以上因為房子畢竟是舊換新, 大致上是可以接受建商條件的, 反正舊房子留久無意..
又不像1F一樣有利可圖...
所以最後的結果, 就是一堆2F以上住戶, 串上建商, 逼迫1F賣地.. 最後給1F之外的人爽....
這就是台灣的"居住正義"!

其他版上一堆人反對釘子戶, 因為, 你們根本沒有被強制徵收過...
不知道"合法的土匪"長得什麼樣子...
不知道建商勢力橫跨黑白兩道, 讓你想不賣都不行的可怕實況...

不要以為每個人都有能力像王家這樣搞新聞來跟建商鬥法...
有天發生在你身上這些"由不得你不賣"的狀況.. 你就知道什麼叫痛了...

其實, 釘子戶算什麼罪惡? 商業社會, 買賣只要不強迫, 什麼價都可以開...
某3C網站想把整個網站以十億美金拍賣掉, 只要他沒逼你買, 大不了你罵罵他獅子開口..
搞不清狀況而已 .. 但你能說: 因為我認定你價值只有十萬, 所以我用十萬元把你強制收購?

摸著良心問自己, 你要不要讓人這樣幹?

台灣人真是極度自私的民族, 只要沒拆到我, 沒有損到我的利益..
就不去討論事情本質應該怎樣...

一切都叫好叫爽, 王家拿到兩億不關我的事..
所以我幫建商講話, 王家有沒騙人, 根本不是事情重點, 只要王家不同意,. 建商就不該動他們房子..
更別說像現在一樣, 把預售屋都賣了... 哪條法律支持這麼做, 就是不折不扣的惡法...

核電廠沒蓋在我家隔壁, 所以我說只要電價給我便宜, 蓋十個電廠也無妨..
反正廢料就堆給蘭嶼就好... 怎不把它一人一桶帶回家? 很安全啊!







2012-05-17 15:0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台灣 居住正義
台灣的"居住正義"很奇怪..

強迫人家賣地來給自己蓋豪宅.. 更新房子?

請問在於法有據的情況下,哪門子叫做強迫呢?那叫依法行政好嗎?

這種正義跟老子很窮, 找幾千幾萬人一起出面"公投"...
要郭董把財產跟大家共產一樣無賴...

請問您說的可行嗎?不可行的話,請不要妖言惑眾,還是您可以去申請公投,看會不會通過.無聊至極

看看都更案實際被害者, 幾乎都是一樓地主為多.. 何也?
建商不是白癡, 它要賺的, 只比一般人更多 絕不可能更少..
它必然是把整個1F拿來保留招商用, 讓你原有店面的1F實際收到一堆不見得好脫手的房子...

當然2F以上因為房子畢竟是舊換新, 大致上是可以接受建商條件的, 反正舊房子留久無意..
又不像1F一樣有利可圖...
所以最後的結果, 就是一堆2F以上住戶, 串上建商, 逼迫1F賣地.. 最後給1F之外的人爽....
這就是台灣的"居住正義"!

請問您知道都更的方式除了由建商主導外,還有一個叫做自辦更新,由住戶自己發起的都更,請營造廠來施工,民主社會本來就應該少數服從多數,不然投票選總統選市長選立委,選假的嗎?

還沒進行都市更新前,既有的最大受益者是誰呢?還不是一樓的住戶,在大安區SOGO周遭巷弄內那些房子平均的屋齡超過30年往40年邁進,而一樓可以營業的店面,,每坪的租金至少4000元起跳,而樓上的租金,每坪頂多就是800元左右甚至更少,除非有辦法也做店面使用才會好一些.講白的,就是一樓上天堂,樓上在痛苦,一樓的屋主永遠無法了解漏水與水管老舊等等困擾,因為他沒有住在哪裡,他把房子租給人家.今天都更後,二樓以上的住戶能夠提升住宅的品質,而一樓等都更完成還是有機會維持原本的收益,也有可能會少一些(因為沒有增建).


其他版上一堆人反對釘子戶, 因為, 你們根本沒有被強制徵收過...
不知道"合法的土匪"長得什麼樣子...
不知道建商勢力橫跨黑白兩道, 讓你想不賣都不行的可怕實況...

不要以為每個人都有能力像王家這樣搞新聞來跟建商鬥法...
有天發生在你身上這些"由不得你不賣"的狀況.. 你就知道什麼叫痛了...

難道您是王家人還是其他都更聯盟的號稱受災戶呢?不然你怎麼知道痛呢?我覺得最痛的是被少數人阻擋,以致回不了家的同意戶,他們才是最無辜最痛的人.

其實, 釘子戶算什麼罪惡? 商業社會, 買賣只要不強迫, 什麼價都可以開...
某3C網站想把整個網站以十億美金拍賣掉, 只要他沒逼你買, 大不了你罵罵他獅子開口..
搞不清狀況而已 .. 但你能說: 因為我認定你價值只有十萬, 所以我用十萬元把你強制收購?

您舉的例子不叫釘子戶好嗎?啥叫釘子戶,像是發生火災的時候,在唯一的出口前面,有人把它擋住.說沒有給我錢,我不讓你過.讓你死.懂嗎?都更程序中,多數人的共識不能被少數人所綁架.


不錯,也感謝01這個地方,也讓我看到不同人的思維.
法律原本就沒有公平可言
依法行政就是所謂的正義
為民者 要認清法律
專法律漏洞 才能避免枉死

這件事大概告訴大家
公寓少買 持分少碰

政府拆不拆 反正都是挨罵
只是差別在 被少數人還是多數人罵而已




紀 wrote:
台灣的"居住正義"很...(恕刪)



紀 wrote:
台灣的"居住正義"很...(恕刪)


在我看來給王家更多錢 譬如10億 王家的居住正義就獲得實現了 變成另外36戶沒有居住正義

ujma wrote:
在我看來給王家更多錢 譬如10億 王家的居住正義就獲得實現了 變成另外36戶沒有居住正義


不會啊,這樣就都更得成,大家都有居住正義了,不是嗎?

說真的, 要是打算討論"合不合法"..
那就沒必要了...

我也不認為市府敢不合法拆房子 ..

問題是合法不等於合理 各位在這邊認為王家該賣地, 該給建商爽..
因為被逼賣地的不是你, 就像你網拍要買賣, 真的你爽的話, 1元送出一台電腦也可以...
這是你的意願... 反之, 若不合你想要的價碼, "強迫"你賣, 你願意嗎?

人嘛, 沒什麼了不起的道德,但求將心比心...
不要因為受害的不是你, 就在後面叫好叫爽.... 當然有人會講36戶問題...
但事實上, 事有先後.. 你不先強行收買王家土地造成爭議, 怎會有今天王家抗爭..
讓你蓋不得房子的狀況呢? 36戶確實是受害者, 但加害人絕對不是王家...

王家不見得對得起他們支持者(因為他們似乎也未完全誠實, 光是一直堅持他們都不知道, 我也不相信.).
但是對其他36戶, 確實沒啥問題... 因為跟王家這土地交易有關的, 只有建商而已....
王家既沒同意可以一起賣...(談價格是一回事, 簽約賣了才算生效吧, 這是很基本概念..)
那建商認定可以開始把王家納入都更, 開始賣預售屋(還在打官司呢...),,,
都是這最後問題的製造者...

不過若我是建商, 撇開建商慣用的低劣惡質手段之外, 建商大抵是照法律來走的...
問題是, 這種圈地又搞多數決的手段, 實在非常不宜拿來處置個人產權....
王家產權不是共同的, 是完全獨立的, 都更法條例開的洞, 卻是跟你產權完全無關的人...
可以來處分你的財產, 這在任何民主人權國家都是很荒唐很不應該的事....
台灣的政府, 甚至百姓竟然認為可以?

台灣表面上是自由民主的國家, 也是人權立國的國家.. 至少現在表面上是了...
可是老百姓腦袋裡, 還盡是專制國家那套"公共利益""國家利益"至上的思維...
納粹德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那套"集體主義", 可以說是未開化的赤身烤人肉吃的食人族...
台灣都更法這種玩法, 跟支持可以這樣玩的群眾, 都是穿著西裝, 拿刀叉吃人的食人族...
什麼都很合法啊, 建商合法, 法官合法, 政府拆房子都很合法啊! 但整個執行就是違法...
違背憲法賦予人民生命財產權的保障... 都更法實際上是抵觸到這點...

有這個想法的不是本人而已, 連市府自己, 和一票近百名立法委員也有此疑慮..

要講合法,納粹帝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這種土匪國家, 也都一切合法...
包括你不從不賣房子, 把你"反革命"掉或像現在文明點斷你水電逼你走人....

釘子戶的存在, 正是一個國家真正尊重民主人權的象徵, 幾百幾千戶的利益..
只要一人不願意, 沒有在以幾千戶利益要求下 要犧牲一個人的基本權利的...

今天你認為沒關係, 因為徵收的不是你的地, 建商強買的也不是你的地...
所以你覺得這是小事... 想想, 當年希特勒掌權到完全專制...
也是從這些迫害人權的控制開始 但老百姓一開始也都不覺得有問題, 因為事不關己, 漠不關心..
沒有人知道, 今天開了公權力可以侵犯個人基本權利的先例, 後面會越來越不堪...
到最後百姓或一些政治人物, 驚覺希特勒很無法無天時, 一個習慣以公共利益迫害個人自由的警察
國家, 已經建立起來, 那種狀況下, 想反抗是不可能的...




















不要太負面只講抱怨的話,請問您有何高見可以讓大家皆大歡喜呢?

不然一昧地指責別人,這個大家都會.來點有建設性的吧!讓大家看一下您的深度吧!

Robert1012 wrote:
不會啊,這樣就都更得...(恕刪)


坦白講, 若建商可以派出一個遊說高手, 憑三寸不爛之舌..
就讓王家自願"捐地"進行都更, 什麼都不要, 我也認為這叫居住正義...
因為, 你的"正義"不是踩在人家頭上的...
至於有人又要鬼扯36戶正義, 我講過了, 事有先後, 先沒有王家的"不正義"..
豈有現在36戶的正義問題? 王家沒同意 建商就該設計圖直接排除王家...
這才是真正兼顧大家的正義...

大家老套在那幾億元打轉, 煩不煩啊? 王家拿七千萬, 兩億, 十億是關你我啥事?
重點從來不在此...

民主人權國家裡: 我不願意, 就是要被保障的...
王家只要願意, 一塊錢也可以不要, 這樣都是正義且符合人權精神的...
他們不願意, 別說建商不可以硬來, 公權力這樣"合法"強賣他們土地更是要不得!

其實建商若願拿十億擺平王家, 當然也是種正義, 很簡單..
只要王家是自願的... 像現在這種"依法"要王家賣地...
完全背離了王家的意志, 這別說什麼居住正義, 連人權都談不上!!!

一個連人權都談不上的國家, 講"法治""依法行政"豈不荒唐....?
因為這種國家都是專制獨裁國, 像中國, 像北韓, 或當年納粹及法西斯等等...
這些國家才是不講人權, 專講"法治""依法行政"的國度....

有人講, 人權不可無限上綱, 借問一下, 什麼叫無限上綱?
個人權利, 不損及他人利益就沒這問題... 36戶正義本來就不該有這問題..
會產生這問題, 是因為一開始都更法賦予建商的權利,就沒顧及王家的財產權...
王家當然有權抗爭到底....

就像西方國家, 罷工是司空見慣之事...
絕不會有人說因為你們公車司機罷工, "損害社會利益"這種沒民主常識的話...
會講這種話的, 不是專制國家, 就是台灣這種民主外皮, 專制骨頭的假人權國家!
我不爽工作就是我的意願不想工作, 你沒滿足我的薪水我就不上工, 天經地義..
國家沒權規定我一定得上工! 罷工權是天經地義的事...

台灣的民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道理就從這次事件就看出來了...
動輒就以"集體利益"去侵害個人利益, 視"釘子戶"為毒蛇猛獸... 都是反民主人權的作為..
人家不肯賣,人家想討價還價, 這是什麼罪? 要立法來侵犯"我不要"的自由?
要是拿去蓋公設, 蓋捷運, 就算王家不爽不願(他們還是有權利抗爭的..)..
但其他人尚且"最低程度"接受公權力這種玩法, 問題是, 拿去給建商多賺錢, 這算什麼公共利益?
在這裡很多人硬說這是公共利益的人, 請問政府或哪個單位敢說這是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不是你說就算耶! 不然我們集個十萬人跟郭董"共產"一下 , 絕對比文林苑還要"公共利益"
很多!!!

這裡很多人, 反正沒被惡法玩過, 就一直講要依法行政什麼的....
其實我在此從不很想幫王家講啥話, 我只堅持一點: 王家有權做必要的抗爭...
公權力不可如此濫用而已....














紀 wrote:
不要太負面只講抱怨的...(恕刪)


很簡單: 排除王家重新設計...
技術上絕對可行, 建商也承認了, 但他們不肯花錢重新設計..
又推說其他36戶不想等...(一般來說還得多等半年)..

問題是:

建商自己玩的遊戲, 要自己收尾..
別說叫王家收尾不應該, 36戶也沒理由去幫建商收這個爛攤子...

其實建商也考慮到對自己最不利的狀況, 所以拆完王家後, 就趕快信託財產做脫產準備...

如果我去你家誤殺了一個人, 我就像閣下這種態度"人都殺了, 不然你是要怎樣"?
你會覺得我是什麼樣的貨色? 將心比心, 像閣下這種態度,才是不理性..
沒有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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