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於是拿出我所有的報稅資料反覆的查證.....咦?沒有耶!
哈哈~沒想到鐵算盤也會出錯....嘿嘿嘿

二話不說,馬上打去國稅局信心滿滿的說:『你們算錯囉!』
沒想到電話那頭的回覆卻是:
『您的車位租任收入低於市場行情價,所以要以市場行情價來計算並進行補稅』
當下聽到火都來了,我是租給同棟樓的公司,對方願意長期租賃並且是鄰居所以算個優惠價,
而且對方也都有開扣繳憑單出來,我實實在在收的就是那些租金,
為何要硬塞給我我根本沒收的的幽靈金額,然後要我繳交那根本不存在的稅金?
但承辦人員淡淡的說:『沒辦法,法規就是這樣,您可以跟對方調漲租金


我的媽啊,這是哪招啊,雖然那幽靈稅金只有3百多元,但我覺得很不公平!

我的承租人長期承租信用好從沒遲繳過租金,我算他便宜也不行,到最後我還要被國家坑幽靈稅金?
想請問有類似經驗或懂此法律的網友們幫忙解惑,是否真如承辦人員所訴
感覺真的很差,因為不是錢的問題,而是覺得很不公平。
hiei00123 wrote:
你車位是租多少? 在哪裡啊?
這麼扯的事也發生 我想知道一下地區
信義區套房式大樓,小弟我租4500,依照要補稅金額算來,所謂的行情價約6200上下
但問題是以機械式車位6200根本不可能會有人承租,真不知道這些公務員腦袋在想些啥,
完全守法報稅也會遇到這樣的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