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on F6 wrote:如果被其他樓層看不順...(恕刪) 答對了如果下面幾層樓其中一戶去法院打官員訴訟經法院判決 頂加不管是老違建照樣拆掉會被這樣告的 通常是出租頂加給年青人生活習慣不正常或太吵惹毛樓下的住戶自住通常是相安無事的 畢竟沒人喜歡跑法院打官司
84年以前的頂加.多半是沒電梯的公寓.頂加的部份我會評估頂加建物的成本付給對方.但是建坪的單價會比其他樓層低.因為我得要爬樓梯爬得喘吁吁同時還要負擔以後被拆的風險.因為他是違法的!BMWlover wrote:請問各位對於84年以前頂樓加蓋的部分要怎樣出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