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1012 wrote:今天去看了兩個案子,...(恕刪) 早上去電市政府都發局詢問,基本上特區的容積建蔽率依照原使用分區.所以原本是住三的使用分區容積率只有225%....那這案子就不考慮了...就算現有建商洽談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