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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老國宅想都更, 但.......

都更夢? 難, 很難, 超級難!

台北市政府的都更口號難道都是喊假的嗎? 大龍街的「斯文三期整宅」已經有50年歷史,現在屋內的壁癌、漏水問題不斷,環境也是髒亂不堪,甚至10坪的房子住了10個人,只是10年前北市府就規劃原地重蓋國宅,卻遲遲沒動作,民眾痛罵讓他們得過著難民營的生活。

只是整宅,2000年就被規劃為蘭州國宅更新地,民眾滿心期待可以換好房子,沒想到11年來,卻不見北市府任何動作,儘管市府祭出1坪換1.7坪的政策,但居民還是得先支付300、400萬,才能擁有新家,大多數人根本無法負擔。
2011-05-25 9:2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國宅 50
整宅,本來是沒地權的。因為農業時代有很多佃農,把房子私自蓋在地主的農地上來住,後來重劃為市區之後,地主可以拿到徵收的錢或是重劃發回的建地,沒地權房屋又沒登記的人,拿不到任何東西,就瘋狂抗議,台北市政府因此推出整宅給他們搬進去住。

後來整宅這些人又瘋狂抗議,要求政府把土地賤價賣給他們,北市府又投降了,同意住戶可以買回持份地權。不過有些住戶貪便宜不買土地,造成整宅一大半地權仍是政府所有,小半是住戶自有的混亂狀況。

現在更有趣了,整宅這些人又要政府免費送土地給他們都市更新,好啦政府送地了,現在又要政府連造價也要幫他們出.......
再拖個幾年吧~~

還有一大堆名正言順的都更 都還沒排到

那輪的到他們
樓上說的如果是真的,真讓人不禁搖搖頭

人性的貪婪與醜陋,大多數的人只想不勞而獲

最好是不出一毛錢,政府送他們一棟新房子
居民還是得先支付300、400萬,才能擁有新家


為什麼.不解?

都更還要付錢嗎?
髒亂的環境是自己造成的,這棟房子就算可以都更成13層大樓,有人敢去做鄰居嗎?

cq0439 wrote:
居民還是得先支付30...(恕刪)


誰跟你說都更一定不用自己出錢?

道理是這樣的,當進行都更時,只有土地持分是值錢的,建築物不但不值錢,還要花錢拆掉

因此,在以往,都更不用自己出錢,其實是出很值錢的土地,再加上政府給的容積率獎勵,建商可以把房子蓋得更高、更大

除了讓地主戶每戶都能分到房子以外,建商還有額外的戶數可以公開對外銷售,從此賺回蓋房子的錢,而不需要住戶拿錢出來蓋房子

然而,大同區的蘭州國宅及「斯文三期整宅」在航管區,所以依照「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規定管制範圍,建物限高高度僅至45公尺約12、13層樓高。

因此,就算政府提供容積率獎勵,建商也沒辦法蓋高蓋大

作這個國宅的都更,對建商來說根本無利可圖,因此就算住戶同意都更,也找不到建商願意作"公益"

對市政府來說,也沒經費可以出錢找建商重建

不過,若要以此案例來否定都更的價值,我只能說,那是你自己沒搞清楚,胡說八道而已

從這個教訓,我們還可以看出,若打算買老公寓,你必須要認真考慮,你買的土地持分到底夠不夠值錢

以松山區的國宅為例,40坪,土地持分8坪,2000萬

假設要都更時,有容積率獎勵(不是在航管區),建商可以從額外的獎勵中賺錢,而不需住戶出錢改建

每戶住戶的光是土地就值2400萬(8X300萬/坪),等於你是拿2400萬請建商蓋房子

若以松山區新成屋每坪70萬來算,每戶至少可以分得34坪的建平

但實際上可以換到更多見坪,因為一般新成屋要賣70萬,主要是裡面除了建築成本以外,還有行銷成本、土地成本....但都更案只有建築成本外,並沒有以上這些成本

例如,若以每坪15萬的建築成本來算,理論上應該可以換得160坪的房子

不過,一般來說,這些奸商會想盡辦法低估住戶的土地價值,所以應該換不到理論上可換到的建坪

....緩頰一下.....
關鍵在這句『因為農業時代有很多佃農,把房子私自蓋在地主的農地上來住』
瞭解375減租、耕者有其田的立意吧?
如果 您問一下鄭宏儀,對這事的看法,他可能也會有不同的意見。
不然"土豆網"看一下湯姆克魯斯演的『遠離家園』
.....再來評議也不急.....

lulalla wrote:
整宅,本來是沒地權的。因為農業時代有很多佃農,把房子私自蓋在地主的農地上來住,後來重劃為市區之後,地主可以拿到徵收的錢或是重劃發回的建地,沒地權房屋又沒登記的人,拿不到任何東西,就瘋狂抗議,台北市政府因此推出整宅給他們搬進去住。

後來整宅這些人又瘋狂抗議,要求政府把土地賤價賣給他們,北市府又投降了,同意住戶可以買回持份地權。不過有些住戶貪便宜不買土地,造成整宅一大半地權仍是政府所有,小半是住戶自有的混亂狀況。

現在更有趣了,整宅這些人又要政府免費送土地給他們都市更新,好啦政府送地了,現在又要政府連造價也要幫他們出.......
住戶自己不出錢就想換新房子

為何只有台灣人會有這種想法 我真的不懂
maxwu123

我朋友在士林 一毛錢都沒出 都更成功 給你參考 還配車位 室內沒有縮減 外面還有建商全額補貼。已經入住

2022-11-05 16:12
jiun66 wrote:
關鍵在這句『因為農業時代有很多佃農,把房子私自蓋在地主的農地上來住』
瞭解375減租、耕者有其田的立意吧?.....(恕刪)

私自 !...... 抗議無效~

難道, 住者有其屋 ? 會不會太豪洨 ?

人家農地 375, 有其田, 是指 "務農, 不是讓你蓋屋 !

現在還有 375 , 知否? 知道 375 是有限定作物的否? 合約作物有尊守否?

知其一, 不知其二 !

375 , 有其田, 是義務, 不是權力 !
義務是要承租人依地目使用
不是租到了, 就是你的, 愛怎用就怎用


399kg蕃薯租千坪地 蓋店面出租年賺250萬

* 2011-05-13 14:48


有土斯有財,就算在早期的農業社會中,依三七五減租條例向政府租地,時至今日還是能成為小富翁!竹科附近陳姓三兄弟,四、五十年前,以每年399公斤蕃薯的代價,向新竹縣政府承租近千坪的農地,但三兄弟將土地隔成十個店面,每個月光是租金就可收到廿多萬元,一年租金收入兩百五十萬,卻只要買399公斤的蕃薯上繳,新竹縣政府發現後,依違規使用土地名義要終止契約,也衍生店家和三兄弟的租約糾紛,也使得一年399公斤蕃薯租近千坪土地的好康因而曝光。(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住在竹科附近的陳姓三兄弟,四、五十年前,依三七五減租條例向新竹縣政府承租近千坪的土地,租約只要每年繳交399公斤的蕃薯。不過三兄弟生財有道,利用寶山路拓寬、帶來龐大車流量的機會,將土地改建為十個店面,堂而皇之的當起了二房東,一年收取兩百五十萬元的租金,累計數十年來租金收入也超過好幾千萬。

新竹縣政府去年二月發現這種不合理現象後,依違規使用土地的名義,通知陳姓三兄弟要終止契約;不過三兄弟不但繼續收租,甚至還與新的承租戶簽下五年的長約,直到最近縣府向法院提告,控告承租戶侵佔,才讓三兄弟佔盡好康的事情曝光。承租戶對房東隱暪事實,私下將農地分割出租圖利,甚至面臨縣府的追討土地時,仍然不讓承租戶知道,讓承租戶莫明其妙的挨告,承租戶除了不滿之外,也將循法律途徑向房東提告。至於新竹縣政府也強調,會循法律途徑將土地收回,並進一步追究陳姓三兄弟違規使用農地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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