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是這樣的~我是五樓的二樓公寓!!現在在大整修~
前陽台的外面部份!是樓下一樓的外推遮雨棚~他現在是拿作車庫使用!!
曾經在忠孝東路巷子看過一樓是店面~貳樓的直接把陽臺做個門~就可走出
去變露天陽台!可在上面泡茶看報紙!感覺真愜意.....
我樓下的以前就把前面外推~只加個塑膠的遮雨棚~變成沒有作門的半開放
式車庫~大約也有6~7坪!!
我現在陽台要稍微外推作氣密窗!!想要自己花錢跟樓下的說幫她把車庫屋頂
重做加強!讓承重力加強到可以一堆人在上面烤肉什麼的!!
如此的話我的可用空間就變多了~我只要不蓋屋頂應該不算違建吧!![PS車庫的屋頂應該算違建!可是也10幾年了~都沒事!是否算既承違建]
如果整個做成水泥的費用大約是多少?如果是用鐵架好像比較便宜!但最強的
承重力可以到多少?
如此施作會有違建的問題嗎?施作上要注意哪些問題呢?列如排水...
caesar1040 wrote:
您可以參閱建管處的相關規定,據小弟所知,一樓庭院加蓋採光遮雨棚是合法的,但須採用採光材質,不可用不透光的鐵皮或鋼筋水泥材質,否則會被視為違建拆除,若想要做成露台,可能要採用人可以採在上面的強化玻璃,或者把一樓遮雨棚的柵格做密一點,上面舖活動地板,或許能夠免被報拆.....
...(恕刪)
您的訊息有誤, 要加採光照要管委會同意吧, 我摘錄以下法規, 請確認一下
法規類號: 北市一三-一五-三00一
名 稱: 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修正
六、建築物外牆以非鋼筋混凝土材料搭蓋之雨遮,其淨深一樓未超過九十公分、二樓以上未
超過六十公分或位於防火間隔(巷)未超過五十公分,且不超過各樓層之高度者,免予
查報。
前項尺寸以建築物外緣突出之水平距離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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