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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都更後建物樓高限制--請教專家釋疑

最近,北市府大放利多,看似一塊大餅,可是卻有可能吃不到.....

強者我朋友家,剛好有間房符合規定,但是卻因為面前道路寬度,有可能看到好處,但不一定分到好處

想請問專家,是否建物樓高限制為,面前道路寬度1.5倍+6公尺???

可是忠孝東路市府捷運站附近的建物,好像遠超這個限制...

究竟住宅區樓高限制到底怎麼算?

懇請大師釋疑....
2010-05-01 15:0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樓高限制 專家
容積率可以轉移
道路退縮也可以高一點
沒記錯的話
都更除了航高以外是沒有限制的
條文有寫
樓高限制 有區分實施容積率管制地區

無實施容積率管制地區

或者有無一些雜七雜八獎勵

你講的是無實施容積率管制地區! 你先查一下你家的分區使用限制吧!

某些地區是條文多如雜毛 就像是北市!!!

真的不懂只有兩條路問建築師或者自行研讀法規

法規有時又會跟其他法規衝突! 這也要請釋義,機關協調等

因為台灣本身的建築法規是"日本跟美國的綜合體"所以一天到晚修法是正常的!!!

仔細再研讀深一點! 台灣法規都訂得太雜 幾乎都已經限制住太多房子的造型!

樓高限制是在於建蔽率與容積率的搭配 !!

例如 土地100坪,容積率200% 建蔽率50%

= 100*50% = 單層最大可蓋50坪....

200/50 = 4層樓高

如果沒有影響銷線問題的話,

不會限制樓板高度,

一般來說大約3米,

但樓板高度卻會影響建築成本,

所以不會輕易挑高樓板 !!

另外如果你遇到飛機航線,

也會影響他的建築高度 !!
sungo888 wrote:
樓高限制是在於建蔽率與容積率的搭配 !!
例如 土地100坪,容積率200% 建蔽率50%
= 100*50% = 單層最大可蓋50坪....
200/50 = 4層樓高
(恕刪)


請問大大, 坪數計算仍會再乘上公設係數1.65, 所以說您的算法是用實坪算的,公設不用算在內嗎?

因為一些較高大樓,可能中間樓層會有機電層,這樣會多出一層!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例如 土地100坪,容積率200% 建蔽率50%

= 100*50% = 單層最大可蓋50坪....

200/50 = 4層樓高



100坪 200% 是200坪主建 加上1.5的系數(公設 附屬 LILICOCO 不是絕對值) 約為300坪樓板
建敝50% 100*50%=50坪
300坪/50坪=6層樓高

若前方為6米巷 則
6*1.5+6M=15M

一般一個樓層大約是3米高
只能蓋到5樓
所以建地和道路中間會做退縮
讓寬度放大 讓樓高可以再往上爬
六樓退縮 七樓退縮 則是有其它的名目(這我就不懂了)

有的商業大樓 樓板容積用不完
就縮減各層高度...讓總樓高符合規定 並以期讓樓板面積能夠盡量用盡..
對商辦產品來說 室內的空間感不符合效益...
較低的高度 可以節省冷氣跟日光燈的電費費用...
為何早期辦公室很多都會做輕鋼架
除了跑空調管路 也是光線跟冷氣....
(很多台北市早期的住商混合大樓 各層樓板高度都不高...)

而大路邊的住家產品
會讓各層樓高拉高.... (總樓高 一樣在限制內)
用不完的容積讓買方買單....
單層樓高拉大 會有視覺上放大的效果....
如 一百坪的面積 高度只有2.8公尺 跟 高度有3.2公尺..
後者的空間感一定會比前者來的好
特別是豪宅建案 單層樓高 一定會放大...
大老闆 不會想住在樓板高度只有2.8公尺的豪宅內....



如 同樣 土地100坪,容積率200% 建蔽率50%

= 100*50% = 單層最大可蓋50坪....

200/50 = 4層樓高


100坪 200% 是200坪主建 加上1.5的系數(公設 附屬 LILICOCO 不是絕對值) 約為300坪樓板
建敝50% 100*50%=50坪
300坪/50坪=6層樓高

若前方為6米巷 則
6*1.5+6M=15M

前方做退縮3米
則(6+3)*1.5+6=19.5米

各樓層3.2米 可蓋六樓高(19.2米) (300坪地板容積)
若還有用不完的容積 就退縮放去七樓....
住宅區內 高度不得超過21M (很多巷子內的電梯都是七樓的原因...)
怎辦? 那就調整某些樓層的高度....

我只就我知道的東西去試算
建築法規有很多條件
包含 建築的大小 方正度 前後的高度比 都會有影響....
這東西只有看過現地 有正式圖面 去找建築師
然後 再配上 更新單元後的銷售目標跟買方層級去做調整... 才會精準....

(說錯不要罵我 XD 但 希望能幫小弟更正 讓我有學習的機會 = =+)
(另外 引用的 容積跟建敝率 並不是台北市現行的數值......這篇是放在北市...但 台北市沒有這種容積跟建敝率 特此說明)

最後補充一點
各時期的法規都不同 法規一直在修改....
特定時期的建築都是符合當時的法規..但 不一定符合全部時間(之前&之後)內的法規...
若是要重建 就得符合現行的法規~
小弟老家在圓山捷運站旁,最近在談都市更新.
屬商三特 建蔽率45%,容積率 225%,基地面積約800坪。
航高限制42m。感覺上考慮都更容積獎勵 甚至「策略性再開發地區」後,似乎受限於
建蔽率及航高限制, 無法為原住戶提供都市更新的意願.

請問有什麼辦法爭取較高建蔽率呢? 捐地?

email: boltnut168@gmail.com
boltnut wrote:
小弟老家在圓山捷運站...(恕刪)


建蔽率及航高限制 無解....
都更只能獎勵容積率的部份 (在不修正法規的情況下 用獎勵去做....)
而 建敝率是沒法子調整的...(除非建築法規 修正)
航高限制受限於飛航安全 不可能調整 除非機場遷走...(除非機場遷移..)

所以 無解...
回6F
係數 * 1.5-1.7 的話就變成含公設囉...

回9F
圓山捷運旁....是皇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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