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先前政府使用開放空間來獎勵建商,使得我們這些小老百姓買了房子,卻也花了大筆金額在公設上,因為開放空間的關係,使的我們家的中庭花園可以讓外人任意參觀進出,昨天晚上來了一堆流浪漢,坐著就算了,卻開始三字經對罵,嚴重影響我們生活品質,轄區員警也來但也只能勸說,不能驅離,想說我每坪繳了管理費,卻是這種品質,不知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改善此方法?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
(所謂的公設都是室內有屋頂的,那個才有列進權狀.)
所以樓主理論上沒有付半毛錢買中庭, 那不能算"你們家的中庭"
不過實質上建商把中庭成本灌到你們房價上. 等於花了錢但是沒有產權.
但是由於等於小公園在你家門口, 所以住戶也不是沒有得到好處.
那和公園一樣是開放空間.....是大家的中庭,
只能說建商當初就騙了你們.
這政策是良好的, 可以讓都市增加很多的停車位和花園.
但建商利用開放空間獎勵容積的政策, 中庭和停車場來換取容積.
再把容積變成建物高價賣給住戶, 所有好處都被建商拿走.....
就算管委會出來, 理論上也只能勸說, 任何人想去大家的中庭花園聊天散步,
好像沒有權力制止.
大概只有上千坪中庭的高價社區才有這困擾吧,裡面建的比公園還漂亮.
一般社區的幾百坪小庭院就沒這困擾, 因為沒什麼好參觀的.......
如果當初建商有明確宣傳中庭是屬於住戶才能使用, 可以告建商嗎?
畢竟"私人中庭"和"開放空間的中庭", 成本價格應該不一樣......
如果建商要把私人花園當賣點,當初就不能去申請獎勵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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