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oo先生/小姐您好:
您好!
有關有關台端投書「施工中違章建築舉報」(獅球路109號)乙案,本案業經台端107年1月14日案號00000C2投書在案,本所刻已函報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勘處,先予以敍明。
本市舊有違章建築修繕權責單位為市府都市發展處,本案將由都發處辦理勘處,另本所主要權責為負責違章建築的查報,如仍有疑問,請電洽本案承辦人(胡先生,聯絡電話:02-2430-1122#308)、本所政風人員(吳小姐,聯絡電話:02-2430-1122#610)
另都市發展處答覆您:
您於107年1月16日透過本府市政信箱反映的意見,市長非常重視,特囑交本處妥為處理,處理情形敬覆如後:
一、本案所述本市仁愛區獅球路111巷旁施工中違章建築乙節,查案址實際為獅球路109號,業經本府106年11月8日基府都使貳字第1060064137號函核准依照本市舊有違章建築修繕在案,經仁愛區公所派員現勘目測,似與原核准圖說不符,故於107年1月15日報請市府勘處,市府近期將邀集相關單位辦理現場會勘,並依各相關單位權責辦理。
二、感謝您關心市政,並熱心建言,對於本案如仍有不明之處,歡迎親至本府都市發展處使用管理科或來電02-24201122轉1818-1821,將竭誠為您提供服務。
敬祝安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