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0850 wrote:
我一直強調的是整體都...
全文不見你有任何建設性的建議,只是一味否定別人的觀點!...(恕刪)
還是沒回答「那情人湖算不算風景區?外雙溪算不算風景區?旁邊有沒有住家?」同時還可以再追加一項「都市規劃學理,何時認為任何醫療院所不該被擺在觀光區近郊?」
工業區通常被安排在遠離住宅區的規劃,那是早期的工業汙染較為嚴重,把住宅區擺在工業區旁邊通常賣不好,學理上未曾說過不可,而早期如此規畫單純也僅僅是基於民眾觀感罷了。現在請再回頭看看內科是不是工業區?有沒有工廠?旁邊的住家比祥豐街多還少?台北市政府是不是白癡?附近的居民是不是笨蛋?產業在變,技術在演進,更早年的住家工廠根本彼彼皆是。
Eric0850 wrote:
我想這些病患不偷不搶,應該符合你所謂的好鄰居條件,那何不張開雙手歡迎他們進駐你們的社區!?
還是同一招嗎?
以前公司在台中的宿舍和台中榮總精神科院區就在隔壁,在下目前社區的這塊區域上如果業者有本事買到足夠的地塊打算蓋在那裏,在下也不會有任何反對,但若要說刻意搬到精神醫療院所隔壁,只能說「除非有就醫需求,要不一般而言精神醫療院所並不是大家找地方住的重要著眼點,其他的差異僅僅是排不排斥而已」。
回過頭來說就憑最後這段話也僅僅是更露骨的讓人知道這位真正的想法...
每個人皆能有自己的主張,都能獨立意志去決定自己的意向,只是運氣不好剛好您不喜歡的鄰居搬來了附近,只是過程合法就是無話可說,最多就是抱抱怨如此而已。
luvisvim wrote:
別人好好住個幾年幾十年突然跑來個精神病院 情何以堪吶
即便在下對於這位的部分言論態度不能全然認同,至少說法誠懇多了
公司宿舍不是你家也不是你去花錢購買所有權居住 完全摸不著邊
更不論台中榮總是否在你所謂的宿舍你又居住在裡面之後蓋的
再來拿一個有完善醫療的公立醫院跟一個專門經營私立精神病院or精神療養院的比
__比雞腿嗎?
全台灣哪家大醫院裡面沒有精神科 依你所見只要住在醫院旁而又有設精神科不就應該每天抗議反對不完
我是不知道其他縣市設專門精神病院是怎麼弄
我只覺得在基隆 只要地買好了 建物先蓋 後面跟你說這是要做精神病院精神病患療養院
管你抗議不抗議反對不反對管他是蓋在哪裡學校旁也一樣 再來照弄下來了 開張大吉
真是輕鬆寫意又開心吶
 是吧 蟹老闆
 是吧 蟹老闆 
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主張
把無奈住的好好的幾年幾十年反對抗議精神病院蓋在家旁的居民拿出來鞭也真不失為一個好主張
是吧 嘴民們

luvisvim wrote:
全台灣哪家大醫院裡面沒有精神科 依你所見只要住在醫院旁而又有設精神科不就應該每天抗議反對不完
我是不知道其他縣市設專門精神病院是怎麼弄
我只覺得在基隆 只要地買好了 建物先蓋 後面跟你說這是要做精神病院精神病患療養院
管你抗議不抗議反對不反對管他是蓋在哪裡學校旁也一樣 再來照弄下來了 開張大吉 ...(恕刪)
台中榮總的「精神專科」是「獨立院區」,翻過圍牆就是國小,學生每天在那進進出出...
另外通常人類只能以自己的度量來衡度別人;確實療養院沒蓋在在下隔壁所以無法特別證明什麼,排斥療養院、垃圾場也算人之常情,故此並無必要多做抨擊;但自以為受到侵害就可以任意抹煞別人就只是證明自己的胸襟如何而已。
Eric0850 wrote:
唉!外雙溪,情人湖,這些本來地理景觀就在那裡了,跟海博館後來是經過政府規劃的景點,根本是不能相比...真不知你為啥要舉這例子?不能相比的東西,你要我如何回答!? ...(恕刪)
這二句更像鬼打牆;
喔!原來過去未經變更的規劃可以任意破壞,當下的規劃就必須排除一切,就算人家地目用途相符也是錯的?公道原來沒有定數只要質疑就算?是非隨時能夠彎曲?難怪先前有人能夠把「土建帶機電」這種整個國際工程事業都做的事,當作弊案來質疑。管它合不合理,說得出口就算...
人家照著用地目規劃購地、申請許可也不能蓋?
然後天天喊「司法不公」,天天哀「執法不實」,然後等到自己不喜歡的單位按照遊戲規則蓋到隔壁來還能隨興跳出來說「居民主張權」,這樣的法治概念真的很可笑的...
另外核四、麥寮的舉例比前面更可笑;核子汙染可以長達萬年所以引起嚴重的爭議不足為奇,麥寮部分究竟整個台灣社會如何看待相信每個心裡自有一把尺...


學童在周邊進進出出,二者之間相隔距離之短難道不是事實?還是以為精神科在哪?還是台中的道路真寬到居然有500公尺那麼遠?Google算出來的距離是那樣嗎?
Eric0850 wrote:
核電廠還有六輕的建廠都有經過所謂的環評, 人家用地取得以及廠房興建也是合法的,
為啥在你心中就有兩套標準!
原來還懂得是二套標準呀!停建核四本就於法無據,當年草率的停建導致的後果就是大家都得共同背負違約的高額賠償,於法無據的隨意行政結果就是這樣;基於重大爭議可以蓋了不啟用,反正都是政府的公共投資就算當教育資源都可以;療養院卻是民間所投資,既然不違法憑啥叫人家犧牲?一個是公共財,一個是民間資產,二者的意義相同嗎?
住在道理顛三倒四的鄰居隔壁安全嗎?難道不該接受公評嗎?要不要請他搬到太平洋上面去?





自己的論點拿來打你自己卻恰恰剛好...
另外請看清楚,在下所認知的核四真正爭議在於「核子汙染可以長達萬年」,如果沒有這一項,單憑公共安全為由那不能蓋的東西就真的太多了...
為啥在你心中就有兩套標準!
如你所說的, 誰規定住宅觀光區不能有精神病院...
那又有誰規定, 海邊不能蓋核電廠或是輕油煉解廠...這也都是合乎法規與環評通過的!
同樣是合法, 為何前者旁邊的住戶就要慨括承受; 那後者就可以抗爭...以你的理論, 用地只要合乎規定, 旁邊的住戶就概括承受!
核電廠的安全性是有爭議的, 所以要接受公評!
那麼精神病患就一定是安全的嗎?
-----------------------------------------------------------------------------
luvisvim大哥, 你就別火大了!
反正一些不是身在其境的人, 都可以高舉人權正義的號誌指責我們!
在他們眼中, 我們只是心眼狹隘, 擔心自己房產貶值的死老百姓, 或是有被害妄想症的患者!
司法何時公了? 執法何時實了?
何不食肉糜 是吧
今天我說學校五百公尺內為何可蓋私利精神病院
有人說那邊也有間公立醫院附設精神科大樓五百公尺內有學童經過所以一樣 蓋的有理蓋的好阿
今天我說我家旁五百公尺內怎麼突然多了個私利精神病院
有人說公司宿舍算他家旁邊不知幾千公尺外也有個公立醫院附設精神科大樓所以一樣 蓋的有理蓋的好阿
天知道有沒有這個宿舍 原來宿舍也算自家財產阿
隨便截個圖打個哈哈耍個嘴皮慢慢唬也行阿
是不是蓋在學校五百公尺內當別人都不會用GOOGLE查阿 居然也可坳成學童經過 真是佩服萬分
雖說一樣米飼百樣人 這麼硬坳居然也可坳的理所當然
小弟連而立都不到不敢自居大哥 看到這麼多道貌岸然的俠士在楝蕭維不得不搓破阿

千金買屋萬金買鄰指的就是各位俠士吧



反正我們在這講的口沫橫飛 事實也無法改變 你個小小刁民能做什麼 只能逆來順受
它還是繼續再賺它的 是吧 蟹老闆

luvisvim wrote:
天天喊司法不公 天天...
天知道有沒有這個宿舍 原來宿舍也算自家財產阿...(恕刪)
再度佐證了自己的嘴砲與腦袋的空洞...
圖上都已經把街景點給你了,街景的大門也那麼清楚了,還可以繼續鬼話栽贓,這樣的品格還真不是「普通 人的程度」....
另外公司宿舍自然不是自家財產,更問自始至終在下哪一句說了那是自家財產?提出來僅僅是表明在下待過這樣一個環境,當地精神療養院離當地國小甚至幼稚園都非常之近,若要眼見為憑在下見過了,你不相信就請自行去佐證,而不是只會坐在那裏隨便Google台中榮總,也沒搞清楚人家的精神瞭養院區在哪,然後立刻鬼扯唬爛一堆
自以為是被害人,那請問人家台中榮總附近的居民也都通通該死、情何以堪嗎?情人湖、天母榮總附近的居民是不是也該通通Po上來喊「情何以堪」?
最後再告訴幾位不確定最後決定的地點是七堵還是暖暖,但透過醫界的朋友知道「整個北北基的精神病房人滿為患確實是事實」,肇因於此「基隆市立醫院」也打算蓋一間大型「精神療養院」,所以二位建議的「療養清淨之地」在未來的二十到三十年之內,極有可能都會有新的精神療養院所或者老人安養院會出現,二位不會是「唯一可憐的受害者」
究竟誰莫名其妙,相信整個版上的人大家心裡有數的很,最後這篇僅是善意的告訴這些人
再吵下去也不會有任何實質上的改變,最多也只是讓更多人看清楚民粹的醜態至何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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