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金發 wrote:他們說當初並無與一期...(恕刪) 喔喔~聽說都已經有一些住戶連署投訴建設公司騙人,還打算提告了所以買房子絕對要睜大眼睛喔~花招很多啦!像今天這樣的風雨天,沒有室內車位真的很不方便...
您是否也是購買精裝屋?如果是的話,可以依據買賣契約書附件六之二(p42頁)弟二項之規定,一定要跟建商要求檢附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許可之相關證明文件,以確保自己本身之權利.請上網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找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看弟3,建築法弟77-2,95-1.我對羅代書印象及作為也非常不滿意,要注意不要被她們誤導.我最近再向建商要此相關文件,他們卻拿不出來,又與裝潢公司互相踢皮球,實在令人感到不可思議.不過我一定會依法堅持到底,期待有遇到相同問題者,一起努力,共同來維護法律,保障自身權利.以便扼止違法者囂張之氣焰.tony1486
6月4日早上我也有去參加建商二期建案之說明會,因尚未遷入,所以只靜靜在旁旁聽.以下是我對此建商之觀感.個人是購買已裝潢好之精裝戶,上個月初就已告知建商之羅代書(不理)要依照買賣契約書p25頁即附件六之二弟二項之規定提供經主管建築機關申請審查許可之相關証明文件.當時她無法提供,並表示會去補辦,並會通知我有關訊息,直到銀行貸款核撥下來才地一次來電,要求趕快撥款給建商.當然我也要她簽立切結書給我.事至今日(6月5日)仍未辦理,還說裝潢商會跟我連絡.建商居然敢公然違法,明知法律有明文規定(亦載明於買賣契約書上),要求住戶要依法遵守,自己卻不依法遵守,真是膽大妄為.u對其所答應之事期待性高嗎?sliu1 wrote:所以現在買的話,已經...(恕刪)
Tony所以你一定可以理解,為何許多住戶在普羅旺世二期建商施工說明會上會如此不客氣!因為被建商騙怕了,一堆住戶被承諾說二期只蓋透天...,現在好啦,二期和一期同樣是六樓半、兩期建物之間也沒有樓層的高低差,又讓許多高樓層住戶(D.E棟)心痛夢碎了,因為建商保證過不會遮蔽到啦...總之,告一告吧!我也想要賣掉了...因為未來三、四期也這樣玩,這個1200戶的社區還有哪些吸引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