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a5135 wrote:房子沒有問題沒偷工減料,就應該發使用執照,沒理由因為建商行賄,議長收賄,遭殃的是承購戶!扣住購屋的小老百姓!沒道理,關購屋者底事?
qba5135大大您是說 : 建商行賄因為沒理由?建商行賄真的嗎?為甚麼要行賄?房子沒有問題沒偷工減料,那問題在哪裡呢?建照?土地?地目?地質?安全?
fransfox wrote:撤銷建案?這樣事情就大條了!基隆市府準備拿出一大筆錢國賠吧
如果承樓上所言,那事情就大條了,但深一層想應該也不至於,若是如此反正已經市長換人做了,乾脆直接撤銷此建案算了,省的已購者、想購者、觀望者大家一起望穿秋水

畢竟政府核准建築執照,營造廠也是按圖施工完工,建商也是合法預售,投資客也是合法購買;一旦遭到撤銷,所有人都可以向市府申請國賠

現在市府應該很頭痛,只能以拖待變,如果黃景泰官司定讞、然後扯出建商行賄,或許還有「一點點機會」根據毒樹果實理論「減少」政府責任(完全免責很難),降低政府應該賠償的金額

不然我能想到還有一招:就是先將資訊完全公開、謄本註記、建商切結、住戶切結,未來後果完全自負。這樣不知道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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