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各位大大
這舊木屋變成磚牆屋~~~~本來是舊違建.....變成新建築變高又變壯....基隆市都發處使用管理科並未依基隆市政府辦理施工中違章建築即報即拆作業規定拆除~~~~~~檢舉無效~~~因為法是該單位製訂的,該單位執行,該單位自行解釋,要不要拆要看情況,沒一定標準,內政部營建署說這是地方自治的部份由地方自行處理,跟政風室檢舉結果是直接把資料全部轉回都發處使用管理科,政風室說因為這屬於建築專業的部份,政風室無法處理,除非你有直接貪瀆証据才有辦法辦,如果只有可能瀆職的部份是無法處理,原來如此,新違建才會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