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有什麼想法嗎?最近這樣看,似乎有幾個車道很窄,有什麼方式可以去要求建商換車位嗎?目前車位不僅難停,倒車入庫的話,左邊的人都無法下車,如果直接車頭朝內,那就會去擋到隔壁的車..像這樣的車位設計實在是很有問題呀。
max麥斯 wrote:依據建築設計施工編第...(恕刪) MAX 大大您說的是,看它的建照是在96年取得的,依照其 第61條,99年5月19日修正公布前原條文 車道之寬度、坡度及曲線半徑應依左列規定: 一、車道之寬度: (一)單車道寬度應為三‧五公尺以上。 (二)雙車道寬度應為五‧五公尺以上。 (三)停車位角度超過六十度者,其前方車道之寬度應為五‧五公尺以上。 二、車道坡度不得超過一比六,其表面應用粗面或其他不滑之材料。 三、車道之內側曲線半徑應為五‧O公尺以上。所以,這條反而對目前的住戶有利,因為這條是寫:停車位角度超過六十度者,其前方車道之寬度應為五‧五公尺以上。而目前車道寬度僅單車道寬度 3.5公尺,難怪大家都說車子難停,東卡西卡的~不曉得有沒有先進可以提供方法,來對建商提出更換車位或是受影響的住戶每個車位都減價個五六十萬,來彌補使用不便及不合法的這個缺失呢?
terence362 wrote:MAX 大大您說的是...(恕刪) 這個 還要看喔因為這條法規 改來改去的應該是以他的使用執照日期去算 還是怎樣 去年年底又改了又不用那麼大了主要 看哪一年送件如果你有這需求 連絡你的連絡人吧 把需求寫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