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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上城的文章


Murphy2075 wrote:
我也不會分析,這要專...(恕刪)

你電話沒報完整~
(02)24315858
潤泰有派專家在那邊~
因該可以問到解答~



一搭一唱的!! 怎都不講建照的事,是不知道? 還是,知道不能說?
二位,看來不是都買了嗎? 怎不去查清楚或多了解點!!
拿官方資料證明阿?
二位請有勇氣點!!
先前人家版主,都是用官方數據的喔!!
而且,也是很清楚的指出問題!!
最后,被有心人給作掉!!
就看到二位上來消毒!!
不要用斷章取義的方式,去找可以證明人家是錯的!!
想也知道,關心這建案的人,早就在看笑話了!!

不要給人,一直聽到在講,什麼什麼公司品質保證,要人家安心的話語。

很多人,可早都知道這建案是老丙建,十幾年前的舊法規
,早已不如,現在法規的要求!!有所爭議!!
建商本身的態度,不是問題嗎?
堅持以十幾年前建照施工,也沒有給任何答案?
要是出了事,建商也是合法阿!! 它沒有責任!!




linext wrote:
先前人家版主,都是用官方數據的喔!!
而且,也是很清楚的指出問題!!
最后,被有心人給作掉!!

從你這段話,我很確定中央地質所的資料你根本沒去看,就只會盲目的推推推而已。
我已經點出原版主的錯誤,你看不懂,我也沒辦法。

別再盲目的推文了,先生。

linext wrote:
這建案是老丙建,十幾年前的舊法規

你為什麼說它是老丙建?我幫你 google 找答案:
「過去的「老丙建」申請案,都直接由地方政府審核後,即可變更用地, 尤其在七十二年頒布「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前,很多人趕著送件,當初 這批搶照的案件,應該都已經將地目變更為丙種建地,這些丙種建築用地,俗稱「老丙建」。」

城上城建照是八十四年,它就是八十四年。在甲山林 Yahoo 部落格有人詢問過建照問題,我給你網址:
http://tw.myblog.yahoo.com/jsl-ruby/article?mid=1671&sc=1#2493
你這麼關心城上城,請留個言問個仔細,對你來說應該不是難事。

若你知道城上城有什麼違法的事,拜託你去檢舉、造福大眾。
Murphy2075 wrote:
從你這段話,我很確定...(恕刪)


原來那版的版主,給的不是地質所的網站嗎?
我沒有看過嗎??
你猜的吧!!
有眼睛的人,都看得懂!!
被人踢爆了!!
還敢上來!! 消毒!!

看了半天,你講的建照,還是沒有答案阿??
我不曉得,你再自以為什麼?
喔!! 感覺良好是嗎?

再來,你們講的是84年建照,那時公設也不會超過20%,
那你可以講一下,你現在買的案子幾扒?
我知道啦!! 合理解釋,是按照現在法規興建!!
所以,是29.5%是嗎?
那這是要合,以前的法規,還是現在法規呢?
怎麼看都是建商有利,卻不見有人去替,替眾準住戶謀福利呢?!
虧你們還自稱準住戶例!! 只看到你們一直在叫人來做鄰居!!
(9.5% 以上公設,不是用錢買的嗎? 而且要花,比週遭貴二三倍的房價去買!!)

以下是前版主的連結,有眼睛都看得出來,你們都看不出來喔!!
還是你們去舉發人家?: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3&t=1595352&p=1
引用我自己前一頁的內容:
Murphy2075 wrote:
很明顯的,原版主看錯了圖層解說的顏色,以致做出錯誤且聳動的解說

這麼清楚,你還是不懂,不曉得該說什麼了……。


--
城上城建照是八十四年,它就是八十四年。在甲山林 Yahoo 部落格有人詢問過建照問題,我給你網址:
http://tw.myblog.yahoo.com/jsl-ruby/article?mid=1671&sc=1#2493

我對八十四年建照沒意見,這就是我的答案。
你這麼在意,請打個電話(你知道號碼的)或到甲山林 Yahoo 部落格留言,自己去問清楚好嗎?

我真的很感謝你這麼關心城上城。麻煩你,若你知道城上城有什麼違法的事,拜託你去檢舉、造福大眾。
Murphy2075 wrote:
引用我自己前一頁的內...(恕刪)


你還是去看一下人家改的部份,自己按照人家方式去查!!

那你也請解釋一下,山崩低潛勢區!!
這個就好了!!去看看吧!!
上面(北面)那個緣色落石就不要問你了!!

旁邊還有一條基隆斷層,在安樂路吔!!
想你也不知道!! 還說人家沒有去看!!
張大點眼睛!!
不要再說別人看錯顏色了!!
人家前面已改過了!!
Murphy2075 wrote:
城上城建照是八十四年,它就是八十四年。...(恕刪)

你去查清楚再來反駁別人,老丙建即是指依民國六十六年發佈的山坡地保育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山坡地保育區未編定用地,在取得地方農政主管機關發的“開挖整地”許可,然後進行整地,並經查驗合格後,發給水土保持證明,並依該證明直接到地政機關逕行編定爲丙建建築用地,然後申請建築執照。但於民國七十二年制定的“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則對山坡地之開發與“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中所說的,出坡地之開發十公頃以上,須要一、申請開發許可。二、申請雜項執照。三、申請建造執照,此外還必須依水土保持法或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向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區域計劃委員會申請開發許可後,再由地方政府機關核發雜項執照、建照後,始得開始開發。

因此,民國七十二年以前在山坡地上的建地就是屬於老丙建,建商可將過去的老丙建重新規劃建築,而不受新法之約束。,「老丙建」與一般「丙建」最大的不同是,老丙建 開發面積不受限制,並免申請開發許可,坡度亦不受限制。建照可以分期開發不受新法限制。最明顯的例子是最近壹周刊報料的義大世界,他的建照就有72年分期以後取得的。所以你提出的84年取得建照不能證明是否是老丙建,要證明不是把建照資料拿出來就好了不用在那邊講東講西。說真的城上城到低是不是我也很好奇。
林肯大郡是在86年才出事的,以後對這些老丙建建照的核發才受到重視。

順便講一個舊聞當年林肯大郡出事後也是說下面有廢礦坑,但是最後也是一場羅生們門因為政府資料不足。
你買了房子當然是站在對自己有利的想法,對別人的質疑你可以不認同。但是如果都只是用建商的宣傳網頁來反駁別人那你不如不要去看質疑者的發言算了。
bioland wrote:
你去查清楚再來反駁別.

因此,民國七十二年以前在山坡地上的建地就是屬於老丙建,建商可將過去的老丙建重新規劃建築,而不受新法之約束。,「老丙建」與一般「丙建」最大的不同是,老丙建 開發面積不受限制,並免申請開發許可,坡度亦不受限制。建照可以分期開發不受新法限制。最明顯的例子是最近壹周刊報料的義大世界,他的建照就有72年分期以後取得的。所以你提出的84年取得建照不能證明是否是老丙建,要證明不是把建照資料拿出來就好了不用在那邊講東講西。說真的城上城到低是不是我也很好奇。
林肯大郡是在86年才出事的,以後對這些老丙建建照的核發才受到重視。

順便講一個舊聞當年林肯大郡出事後也是說下面有廢礦坑,但是最後也是一場羅生們門因為政府資料不足。
你買了房子當然是站在對自己有利的想法,對別人的質疑你可以不認同。但是如果都只是用建商的宣傳網頁來反駁別人那你不如不要去看質疑者的發言算了。..(恕刪)


其實建商蓋如此大社區 .. 重伸請
改使用 99年執照應該沒問題吧
那為何建商不去重伸請 ? 重新鑽探 重新申請 不是可以讓 真的要買的人更安心嗎 ?


背後的原因才是大家關心的 ..拿 google map



麥金路那有個彎道 是否先前路被山崩埋的就是 那地方??


麥金路坡地開發 議員疑慮

 麥金路山崩上方有開發案,議員指經過該處擔心巨石崩落都「毛毛的」,市議會組專案小組調查。(記者王慕慈攝)
 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基隆市麥金路對面彎道山崩落石曾經壓死三條人命,如今大型建案在上方開發,市議會對水保及邊坡穩定等安全問題有疑慮,

,建商八十四年取得建照到現在已經十五年,期間地質變動,應該重新鑽探,水保維護未明確前先要求停工。

議員都說話
建商為何不肯 重新鑽探 ???

建商到底在想甚 ?
這個一定要推一下!
當初自己找房子時也是一頭霧水... 所以才會代銷或建商說的, 全都捧為聖經一樣...
對於攸關人命的事, 建商理當盡快取得新建照才是! 這樣一來可以平反冤屈 (如果真的建商被冤妄了), 二來可以讓持有疑慮的潛在買家變成真的買家! 這樣對建商以及大家都好!

如果有公共安全上的疑慮, 政府也該出面關心一下才是吧?

taiwan2008 wrote:
麥金路坡地開發 議員疑慮

 麥金路山崩上方有開發案,議員指經過該處擔心巨石崩落都「毛毛的」,市議會組專案小組調查。(記者王慕慈攝)
 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基隆市麥金路對面彎道山崩落石曾經壓死三條人命,如今大型建案在上方開發,市議會對水保及邊坡穩定等安全問題有疑慮,

,建商八十四年取得建照到現在已經十五年,期間地質變動,應該重新鑽探,水保維護未明確前先要求停工。

議員都說話
建商為何不肯 重新鑽探 ???

建商到底在想甚 ?


建商在想什麼?建商還能想什麼建商當然想賺錢。

不知有多少潛在購買者,面臨這種大金額的購買行為之前,會用心找資料以確保自己的生命財產權?此外,請問建商是否會對潛在購屋者解釋此建案的建照是15年前的老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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