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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豐街「早安‧國揚」歡迎討論!

本來簽約金都匯過去了
簽約時看到室內空間有夠小
已經買三房相對大坪數了
47坪,後修改至46坪,室內空間竟然只有25坪
忍痛退訂

u8806613 wrote:
本來簽約金都匯過去...(恕刪)


(46-25)/46=45.65%
公設比真高
花的錢幾乎一半在貢獻公設
現在新屋尤其是新大樓
這樣設計挺多的
反而舊大樓的坪數比較實在
如果是4.5樓沒電梯的舊公寓
幾乎是0公設
買的都是實坪
真的有一好就沒兩好!
u8806613 wrote:
本來簽約金都匯過去...(恕刪)


剛剛看到這篇
零雨遮 只算室內面積
感覺再多等2年

*************

牆壁公設 下一個轉型正義的目標

草案除明定雨遮、屋簷等,均不在登記範圍內,同時也規定,一般建築物現以其外牆的外緣作為登記範圍,將來也會改成從內牆起算的「室內淨面積」為準。高源不動產估價師陳碧源說,牆壁這一層皮,約占權狀面積的2%至8%左右,占比跟雨遮差不多。

另為與國際接軌,也研擬將公設排除在權狀登記坪數外。換言之,建商無法再將公設灌水到房屋坪數內,民眾也不需要花與室內一樣高的價格,買2、3成起跳的公設。王靚琇表示,公設該如何登記?如何計價?的確引起各方關切,但這部分還在討論中,「不動產登記法」將朝向公平合理,並與國際接軌,最快明年送立法院審查。

*************

這樣價格可以買到更實在的新建案坪數~
只是不知道這樣的法案通過得了嗎?
u8806613 wrote:
本來簽約金都匯過去了...(恕刪)


21坪是公設,如果15萬一坪就等於花在公設就超過300萬了。真是坑爹!退訂是對的。

vita111 wrote:
21坪是公設,如果1...(恕刪)

友人被國揚電話關切 呵呵
可以問一下,是被怎樣關切呢?關切的原因是什麼呢?因為退訂嗎?
權狀坪數 = 室內 + 前後陽台 + 公設

我想這應該有些誤解喔



chairbun wrote:
可以問一下,是被怎...(恕刪)


可能就是樓上要澄清的吧
但我說的是室內空間25坪,應該沒錯吧

abelli wrote:
權狀坪數 = ...(恕刪)

雨遮不計價,但要加進權狀坪數喔,是不是又更小了,看來誤會越來越大
了解
所以建商希望大家要換個方式講
(46-25)/46=45.65%
不能講說公設比真高
只能講說花的錢有45.65%
也就是花超過300多萬
買到的不是拿來住的!
(不是拿來住的=非室內空間=公設+陽台+雨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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