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lee0413 wrote:
我總是感覺一堆商人和代銷公司的人
拼命幫他打廣告以及推銷炒房價
看了就覺得良心不安
其實大家只要上網
搜尋 麥金路山崩
我相信大家就可以明白了...(恕刪)
網路說 84年
到底是否老丙建 ?
有沒有人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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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汐止林肯事件發生後,山坡地住宅頓時成為房地產市場上的燙手山芋,一時
之間,「丙建」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
究竟何謂「丙建」呢?簡單地說,指的是「非都市土地中供作森林區、山坡地
保育區及風景區建築使用之土地」,其是依據「區域計畫法其施行細則」第十
五條規定而來,而其開發尚須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建築法」、
「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山坡地開發建築面積十公頃以下核發開發許
可應行注意事項」等相關法令規範。
但由於「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是在民國七十二年頒布實施,因此在此辦
法之前申請變更使用編定的丙種建地,即為現今所稱之「老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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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世界開發案 高縣府挨告
〔記者鮑建信、蔡清華/高雄報導〕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今天上午到高雄地檢署,控告義大世界違法開發案,高雄縣政府涉嫌圖利罪,並要求義大停業停工,案經檢方受理偵辦。
聯盟召集人洪輝祥表示,義大開發案為79年前老丙建,故二開發案於 93、94年間,提出集合住宅建照申請時,在高屏溪自來水保護區,依法應施行環境影響評估,但縣政府並未要求業者進行環評,就核發建照、開發新路,涉嫌圖利罪。
聯盟並提出環保署公文等新證據,要求檢方深入追查不法。高雄縣政府則表示,開發案均依法審核,整個過程均合法,並無不當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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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麥金路彎道在民國九十六年間因山崩落石造成三死傷慘劇,如今北二高走山再度使得山坡地大型開發安全問題浮出檯面
而建商在八十二年間申請雜項執照時,水土保持法尚未施行,
依規定無需提具水土保持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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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簡單來說 建商使用 老的
是否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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