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ON74 wrote:小弟雖然搬離基隆了但...(恕刪) 其實習慣了,要不要過收費站決定於趕不趕時間,40元如果每天往返40元x30天=$1200 五堵交流道下去一個月省下一桶98無鉛汽油老實和你們說 下去只多2公里 但過收費站只快幾分鐘時間就是金錢 留給各位做取捨。
arravera2 wrote:若高速公路每公里收費...(恕刪) 政府興建中山高的費用是已回收沒錯,但後續又興建第二高速公路花了近三千億目前也都還未回收,更惶論國五, 國十, 五陽高架等高速公路工程經費的回收財源又在哪?依目前每年所收的過路費50~60億來看,日後不管是哪一條高速公路的維養費用,每年也都要用此這筆微薄的收入來填補及攤平興建所舉的公債也許你會說"我又不走二高 只走中山高(當初興建費用已回收) 干我屁事 理應中山高不該收費是嗎?"那很可能會發現大家每天都塞在中山高 沒有人會去走二高了...眼光要放遠一點 每天走的路 不是百年不壞 它每天都需要維養,若有去過印度及落後國家的就知道 該國的高速公路是啥品質了,"牛車都能走在高速公路上了呢"雖然我每天都要走高速公路往返公司及住家約70公里,目前也都沒收費,個人認為日後以路程來計費是非常合理的方式,使用者付費我也覺得是很合理的作法人人都有選擇行車的路線自由,不想繳這筆錢,你也可以走省道多遶些路不被收費,或搭乘大眾捷運,人在福中可別不知福別忘了同樣在繳稅卻要一起背興建高速公路國債,人卻住在台灣東部花蓮,台東的鄉親們還沒有高速公路可走呢?他們不就更要走上街頭嗎?
櫻桃友藏 wrote:我目前上班國道一號5...(恕刪) 我上班時常中和上到汐止下不然就是中和上到坪林下然後跑北宜到礁溪..回程礁溪到坪林再上高速公路跑都不用付費...現在要收費了耶..那以樓主的說法...我也被政府欺負夠夠喔===我讚成里程計費...但我反對遠通電收===我當初一開始ETC時因去保養就送一台...不過早就丟在手套箱裡N久沒用了
看完樓主的文章 我真的感覺悲哀你說這樣貴個幾塊很吃虧我原本沒經過收費站通勤 一毛都不用付 現在要來回一天多出50元 那我不是更虧?我應該更大聲使用者付費 不是天經地義嗎? 怎麼這個國家的人民都喜歡這樣貪小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