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只願意打掉外牆,上水泥後漆上同色油漆,工程行說這樣沒多久外牆容易龜裂導致內牆滲水,若要加上好的防水工法費用較高要多四萬,若是恢復原狀上磁磚(不同色)會要加9萬。
我:外觀明顯的補強痕跡造成價損,還有處理好沒有漏水疑慮整體費用至少要折讓10萬以上,處理到好不會漏水就是請原屋主付這4萬元,價損我也不求償了。
屋主兒子:外牆反正不關屋主,你自己去找管委會,要補多少也讓管委會補,反正屋主沒任何責任,要不然就是折讓1萬,但買家要放棄屋內牆的瑕疵擔保求償權利
,反正屋主不須要處理
屋主願意和我協調,但屋主兒子就是要踩和他們沒關系,最後仲介協調屋主兒子同意出2萬,仲介出6000元,剩下1萬四買家出,屋主也不負責內牆的瑕疵擔保責任,內牆若有問題由房仲幫忙找人油漆粉刷。
第一次協調,我越想越不爽,老娘找管委會和工程行還和律師討論,相關費用也不便宜,除了要處理到好外,我還能求償外觀明顯的修補痕跡產生的13萬價損。
想著我不凹人也不訛人,就原屋主補上外牆修補到沒有漏水疑慮的差額,付這4萬元就好,結果只願意出一半還要我這買家也出一半,還要我放棄權利,
談了兩個小時,我直接離開了,我再請區公所來開協調會吧,不行就上法院。
超過交屋的10/14日期,我就開始起算延遲交屋的賠償金額吧!反正現在是賣家卡著不交屋
笑話,我只覺得這位年輕人就是事情一推二五六,沒有責任心的咖,好像什麼都和他們無關一樣的要佔人便宜。

我和原屋主好好談相互各退一步就好,我也只要求這四萬,但和屋主兒子那就依照我的權益來吧!價損和修補費都一起要求償吧!你覺得你沒責任不是你說的,看法官怎麼判吧,法官覺得原屋主完全沒責任不用出錢修補也不需賠償價損的話我就認了。
反正擔保帳戶的錢我就是能先扣著5% 45萬不撥款,等法院程序。
莫名其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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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下的大樓外牆有膨起的樣子,想問說這是要怎麽辦,實在不想吞下又不想退屋,請問要找什麼單位協調呢?
一般是管委會負責處理外牆嗎?還是屋主要處理呢?

這是29年中古屋,已經簽約下訂正在跑貸款和過戶流程,我白天再去看才發現,簽約書上沒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