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鐘很有可能演變成終生的遺憾因為你不會知道下一秒你的家人還有沒有在呼吸有可能就因為這正義的十分鐘而無法看到家人的最後一面將罰單跟急診中放在內心的天秤上去秤我就不相信你不知道哪一個比較重即使我平常也都是遵守交通規則再走但是當遇到這種狀況的時候就算飆到斷油也還嫌慢恨不得下一秒就飛到家人的面前
acbc wrote:如果這事發生在我身上, 可能我也不會在意吧, 也不會記車牌, 更沒閒上來Po文....... 呵呵 是阿是"如果..." 等您真的碰到再說吧!三年前我送家人趕醫院一路飆180km/h+ 大家都讓我過 就有一台白目的z3卡在內線 我閃燈她還給我舉中指 現在回想起來還是很ooxx
小小意見1.沒有人知道altis車主有急事,我想如果當時樓主掛上警示燈的話沒人會跟你玩,就像沒有哪個白吃會跟閃警示燈的救護車玩一樣,當然如果有人明知別人有急事還胡搞人家的話,就是總統車隊也該受譴責2.不管開得再小心,超速就是不對,何況當時樓主到底有多小心也只有樓主自己知道,所以也不是樓主說了算3.無風不起浪,一個銅板敲不響,我想沒有人那麼無聊整天找人麻煩,這篇文只是單方面說法,真正原因沒人知道4.公佈人家車號是不適當的5.有些人就是看不慣鑽來鑽去把路當成自己家的無限速公路一樣的車,認為急煞教訓她也只是剛好而已,替所有用路人出一口氣,6.所以為什麼有些物流的車後面都會貼上一排字"有急事,超越你對不起",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其它的姑且不論,但若該車主確實是認為樓主侵犯到他,也不管人家有什麼理由就直接以超到前面去然後急煞這樣的方式做為回應,......換個場景的話,那可能就是樓主瞄了該車主一眼(而且還是無意的)就被揍或被砍吧......我想這個問題比樓主有沒有侵犯到他人的問題重要多了
天行者2008 wrote:2.不管開得再小心,超速就是不對 這點小弟不能同意您因為多次經驗碰過類似""玉山先生""等等的車隊都是平均以120km/h以上的時速行駛國道高速公路而車隊加速到150km/h更是標準安全作為中興先生等等等的倒是比較喜歡飆那種時速達 280km/h的不能以超速行駛在不同的對象上就有不同的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