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少要拿到「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吧。我被撞受傷後,交通隊是給我這種的。或許是因為沒人受傷,所以這種車禍事故都是先由在地警察局先行受理,也就藉故不開三聯單,不然您直接去車禍發生地負責之交通隊問一下,看會不會比較清楚。或是問問周邊朋友有無警友會、或是義警、義交的,幫您去「了解了解」一下。旁敲側擊多方查證不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