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c1234567 wrote:忘了說 報警 ...(恕刪) 謝謝提醒, 不過現在沒有紅色的三聯單了, 取代的是白色的"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 不過我有把行車紀錄器的影片傳給我的保險公司看, 他們說因為我是在靜止的狀況下在規定的地方等紅燈, 所以應該是對方需要負100%的責任.
shhugh wrote:停紅燈時被機車由後...(恕刪) 前面的朋友都說完了,你這個100% 無責反正就是交給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要注意的是對方要是聽到保險公司的報價金額可能會跟你哭夭打悲情牌,但一切都交給保險,不用接他電話...
shhugh wrote:謝謝! 這點的...(恕刪) 授權書簽一簽 民事代位求償就交給保險公司了 你完全不用理對方 因為沒你的事了 變成你保險公司跟肇事者的事了94.87%對方看到求償金額就會用他受傷來告你傷害了 這是對方的權益你可以完全不理他等著對方直接被檢座打臉 你也可以用被對方撞到頭髮痛脖子痛來告對方 這是你的權益總之 民事等著看你保險公司玩對方 刑事也不用擔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