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anie_0801 wrote:該處為虛白線,變換車道 屬合法。這個責任歸屬.....不知道如何判定??? ...(恕刪) >>>是虛白線但在尖峰期間這路段(特別是上班時)高架下基隆路會回堵很多車子為了搶快 , 會先走右側(往台北車站 , 三重線)然後穿越雙白線 , 越過二個車道 , 插入下基隆路如果賓利車主這樣走 就是違規行為但每日上班時段 , 這樣的車主行為 , 都履見不鮮>>>正常要下基隆路的車隊 , 都是走左側車道然後與麥帥上市民大道車流交會 , 循序漸進>>>這路段 , 設計真的很糟很容易發生車禍
米米與東東 wrote:買天價名車的有錢人應...(恕刪) 這樣我覺得本末倒置有些事情本身就該注意的,自己沒注意撞上去,那賠償也是應該的不能因為人家買的東西貴,賠不起就不賠人家那年收入50萬,撞死年收入破5百萬的怎麼辦...總不能訂個收入上限
CcCManCcC wrote:這樣我覺得本末倒置有些事情本身就該注意的,自己沒注意撞上去,那賠償也是應該的不能因為人家買的東西貴,賠不起就不賠人家那年收入50萬,撞死年收入破5百萬的怎麼辦...總不能訂個收入上限 所以賠1300萬是應該的大家自求多福吧,少開車上路,馬路如虎口,意外隨時都會發生誰叫自己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