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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220 車王,請補證明

只要車確實是您本人所有,這麼嚴重的問題,車廠當然責無旁貸

所以 請提供一項證明
2018-10-23 22:47 發佈

SLZ wrote:
只要車確實是您本人...(恕刪)

有事實就要有證據
既然這位樓主發文買到所謂(車王)
證據就應該附上
如果屬實當然原廠就要付上責任
如果不是屬實
而刻意中傷
其行為真的很要不得



94533821 wrote:
有事實就要有證據
既然這位樓主發文買到所謂(車王)
證據就應該附上
如果屬實當然原廠就要付上責任
如果不是屬實
而刻意中傷
其行為真的很要不得

那你的雙B向納牌買環景的證據呢?
94533821 wrote:
有事實就要有證據既然...(恕刪)



有事實就要有證據
既然這位樓主發文買到所謂(車王)
證據就應該附上
如果屬實當然原廠就要付上責任
如果不是屬實
而刻意中傷
其行為真的很要不得


94533821 wrote:
chi-nou先生...(恕刪)

租賃公司生意好不好你要去問格上
順便問一下為什麼路上的納牌租賃車有夠少

對了,你證據還拿不出來嗎?聽說放假消息會被關三天?
SLZ wrote:
只要車確實是您本人...(恕刪)

那咖百分之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是納黑
裕隆應該採取法律行動了,告的他不要不要的
好恐怖
donhsueh322850 wrote:
那咖百分之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是納黑
裕隆應該採取法律行動了,告的他不要不要的

94533821 wrote:
有事實就要有證據既...(恕刪)


人家說得沒錯啊
你的證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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