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zzzzzzzzz
KLEEIPE wrote:
車主開心下班去,瞬...(恕刪)
有什好傻眼?
這事好解決~~
擋風玻璃寫"周先生"可見是認識的,判斷是鄰居
1.先不動聲色,找鄰居問是誰貼的?貼的人一定會按耐不住破口大罵,自己要忍住不要跟他對罵
2.直接拿起電話報警找警察來(心理要有底要簽紅線違規停車罰單,別心疼錢就送政府當做樂捐)
2.警察到場要求備案(要三連單)~~這時警察大人會一直勸你息事寧人~~搓圓子湯
說明:你要求備案雙方當事人都要到警察局寫筆錄,台灣警察都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希望你別備案,案子太多考績不好看,且警察寫筆錄手好痠
3.不為所動,繼續很清楚的跟警察提出"要求對方損壞賠償"
4.對方聽到"賠"字一定抓狂,破口大罵說你違規停車,他才貼的
5.自己千萬要忍住不發火~~向警察提出,不備案可以,不過對方要把車子恢復原狀
說明:這時警察一定會勸對方把便利貼清乾淨,否則要去警察局做筆錄,還會被告上法院
6.對方清便利貼時,你可以拿起手機攝影了
7.等對方清完貼紙,檢查車身,說車身有殘膠,跟警察說請對方拿水桶裝水擦車
8.跟警察說不備案了,跟警察道謝~~趕快拍拍屁股把車開走
說明:實務上警察都不會開單,能搓掉一件麻煩事,警察心理就很爽了
以上教戰手則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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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生日時好朋友惡作劇~~~~你應該開心才對~~~~哈哈哈
8532316tang wrote:
有什好傻眼?這事好...(恕刪)
我想。。 貼的人也做足功課了才敢,前陣子蠻多這類的新聞,記者也去請教律師,( 原則 ) 上都是無罪的。
以下是隨便google就有的新聞。
噴漆他人車不算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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