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得飛快,自去年決定以訴訟爭取權益至今已一年有餘
而本案依律師所言,檢查官為求慎重起見,針對全案所有被告及證物花了一年的時間作調查確認
正式將此案由他字案分案改為偵字案辦理,並於5/23傳喚所有被告第一次開庭偵查,(若車友有需求,我可補充偵案文號)
期間我方皆由律師代為出庭面對.
至於第2次開庭遲未展開,原因為檢查官要求双方先自行協調對談,而檢查官並未將此案立即做不起訴處理
這也代表我方應該有50%以上的勝算.而今我方律師已要求檢查官儘速召開第2次開庭
以上為訴訟案的進行情形.
由於本人今年7月轉換新公司至內湖任職,因此時間上較無太大關注此案
一切皆由律師告知進度,而關於第2次開庭,也將提供律師新證物關於我與路政司承辦人的對話錄音
以證明車廠不可能不知道客車及客貨的差異以確認其明知的詐意犯行.
小蝦米要對抗大鯨魚不容易,過程是辛苦漫長,而我方律師也提供了類似案件供檢查官認定
不論最終結果如何,也只能儘其所能.也許有人問,這樣做有何好處?
我的回答是爭取自身權益是需要好處嗎?如果消費者都不敢為自己站出來發聲,那還需要去怪黑心商人嗎?
因為這也是你消費者默認縱容他們.
最後,我要再次召集其他有意參與的車主參加,不管有沒有辦法與本訴訟案併案處理,但經由本案的經驗,相信就算另開新案
進行的時間可較短,因為有本案可做依據.
至於訴訟所需要的相關所有檔案和證物,我方皆有完整收集可供採用
當然若有想以個人方式去訴訟的也無仿,因為個人方式一定比集體訴訟時間來的快.
第2次訴訟召集,有意參與訴訟的車主,請私訊告知車主姓名車號聯絡電話地址等資料.時間期限至12月底.
屆時我會完成名冊,提供你們所需文件,至於委託律師及律師費需由車主自行討論.
wangchungte wrote:
時間過得飛快,自去年決定以訴訟爭取權益至今已一年有餘
而本案依律師所言,檢查官為求慎重起見,針對全案所有被告及證物花了一年的時間作調查確認
正式將此案由他字案分案改為偵字案辦理,並於5/23傳喚所有被告第一次開庭偵查,(若車友有需求,我可補充偵案文號)
期間我方皆由律師代為出庭面對.
至於第2次開庭遲未展開,原因為檢查官要求双方先自行協調對談,而檢查官並未將此案立即做不起訴處理
這也代表我方應該有50%以上的勝算.而今我方律師已要求檢查官儘速召開第2次開庭
以上為訴訟案的進行情形.
由於本人今年7月轉換新公司至內湖任職,因此時間上較無太大關注此案
一切皆由律師告知進度,而關於第2次開庭,也將提供律師新證物關於我與路政司承辦人的對話錄音
以證明車廠不可能不知道客車及客貨的差異以確認其明知的詐意犯行.
小蝦米要對抗大鯨魚不容易,過程是辛苦漫長,而我方律師也提供了類似案件供檢查官認定
不論最終結果如何,也只能儘其所能.也許有人問,這樣做有何好處?
我的回答是爭取自身權益是需要好處嗎?如果消費者都不敢為自己站出來發聲,那還需要去怪黑心商人嗎?
因為這也是你消費者默認縱容他們.
最後,我要再次召集其他有意參與的車主參加,不管有沒有辦法與本訴訟案併案處理,但經由本案的經驗,相信就算另開新案
進行的時間可較短,因為有本案可做依據.
至於訴訟所需要的相關所有檔案和證物,我方皆有完整收集可供採用
當然若有想以個人方式去訴訟的也無仿,因為個人方式一定比集體訴訟時間來的快.
第2次訴訟召集,有意參與訴訟的車主,請私訊告知車主姓名車號聯絡電話地址等資料.時間期限至12月底.
屆時我會完成名冊,提供你們所需文件,至於委託律師及律師費需由車主自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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