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0304 wrote:送警局,再po文送去...(恕刪) Thank you your comment.我有去LUXGEN詢問了.他們也無法依I-KEY找車主.所以我才PO在這.就看緣分了!!因為別人撿到不一定會PO文啊.
Hong0304 wrote:送警局,再po文送去哪間,不就好了??法律來說,撿到錢或者東西,不送警察局有侵佔罪是我掉的,我也不會去跟你拿天知道你有沒有備份?另外你掉東西,會來01找嗎當然是先去警察局找阿!!...(恕刪) 傳說中的「好心被雷親」!有夠激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