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有人知道現在MPV領牌是客貨車還是小客車呢?
才能在台灣繼續賣!所以大家只能買到自小客貨的mpv啦!節稅只是因禍得福;意外的收獲啦



st2206mt wrote:
他是休旅車,不是貨車...(恕刪)
我知道你的憤慨
不過事實上就是國產休旅裡面就只有這台比較大,加了半殘第三排還可以滿足客貨車法規
一般的4米6的休旅車第二排後剩下來的空間就差不多緊繃甚至不夠了
要說LUXGEN當初設計就是為了鑽這個漏洞,我猜大概也是吧
不過真要論起來他整台車以第三排半殘模式是完全符合台灣法規
剩下的就是移動座椅位置與當初購買時原廠的不實廣告與消費糾紛了
另外這種客貨兩用車,本來就是可載人又載貨,他跟"貨車"也不一樣,客貨車本身是無辜的
在台灣國產的suv車型也大多都是領這種牌照
也要加鐵桿.但無第三排問題,因為有第三排的幾乎都直接領自小客車了
當然7人的mpv加了鐵桿跟半殘第三排基本上沒太大實用性就是(變4人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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