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a02041122(小賴)因於mobile01網路論壇妨害納智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納智捷公司)名譽事件,經本人誠意向納智捷公司道歉,聲明如下:
一、本人自行改裝車輛至車況異常,惟於未經查證汽車異常原因之前,逕於網路以汙辱之標題,不實之事實指納智捷公司,並於文內揚言發動人員及蘋果日報媒體至納智捷公司營業處所,造成納智捷公司名譽之毀損難以估計,惟本人言論僅代表個人,未經熟慮之發言,背後絕無法人、團體或其他第三者教唆,非故意以不公平競爭之手段打擊納智捷公司之商譽,爾後論事必先為相當之查證,保證決不再犯。
二、本人在此也呼籲,網路雖然是一個自由言論的空間,但自由也應以不妨害他人權利為界限,應就事論事,並為相當之查證,不應有逕為誹謗及汙辱他人之情形,否則可能面臨加重誹謗罪二年有期徒刑之刑責,即使是網路上的回文或附件,也需對自己的言論負責。本次承蒙納智捷公司提醒。
特為此公開表示歉意。
a02041122(小賴)謹上
只是,看在許多人眼裡
這種手法來“維護”品牌的聲譽
會不會是好的行銷,真的需要多想一想
至少,一家會寄存證信函給車主要求道歉的車商
我是 “絕對” 不會考慮去當他的消費者的
只是一點個人建議,請這家公司再三思。
[img]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447/7982192983_415e74ef6e_z.jpg[/img]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