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舅子的LUXGEN7 MPV是第一代的車子(就是一剛出來就去買的)
應該也有兩三年了 請問這樣的話 車子要被召回去改裝嗎!?
我剛剛看到這則新聞(Sorry! Delay很久~)跟我小舅子說
他也嚇一大跳 很擔心車子也要開回去改裝
這樣就沒有所謂的第三排座位了是嗎!?
(ps:因為他本人並不住戶籍地 不確定有否收到新聞上所說的通知單)
yhchao wrote:
我小舅子的LUXGEN7 MPV是第一代的車子(就是一剛出來就去買的)
一堆流言在那裡扯,但到底有沒有人的MPV被召回啊 ?
照理來說,不管是客貨兩用車或貨車,都是依財政部要繳貨車的貨物稅或進口稅。
而客貨兩用車是拿貨車掛自用小客車的汽車牌照,
在馬路上開車要有行照和牌照,管道路的交通部要繳小客車的牌照稅才叫做自小客貨。
行照登記七人/八人座,就可以合法坐七人/八人,並掛牌在馬路上開。
要被召回的,應該由交通部管的,和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是掛貨車牌的MPV才對!
只要車子不上路,就不用繳牌照稅也不用行照,也不用什麼強制險,但一交易就要繳稅!
不管什麼車,買來只放在家裡收藏或只在賽車場開,也一樣要繳貨物稅/進口稅/營業稅,
在賽車場上開的車,沒人管你長什麼樣子,跟電腦/電視一樣都要繳貨物稅,
要在道路上開的車才會管到行照、牌照,這是道路使用權。(大陸稱為養路費)
既然貨物稅是財政部在A的,比較貴的自小客行照/牌照稅是交通部在A的,
除非是MPV第三排後方不到一立方公尺空間,財政部A的部份不符合"貨車"的定義才需要召回。
要不然,一堆拿客貨車牌的5人座休旅車,也都應該要召回+橫桿。
照理來說,小客貨已由交通部A走較貴的小客車稅費,
行照上寫7或8人座,有乘載7或8人的道路使用權,就不會被開罰單!也不必召回。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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